關于國航總部大樓充電樁采購安裝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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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航物業(y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國航總部大樓充電樁采購安裝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國航總部大樓充電樁采購安裝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CCAD-A-202407695 | |||||||||||||||||||||||||||
(三)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五)項目需求: | |||||||||||||||||||||||||||
(1)功能目標: ①新且檢驗合格的相關設備、配套附件、配套安裝及充電設備監(jiān)控服務等。
共計充電樁18臺,其中15臺單槍慢充充電樁(7kw)及相關配套設施、3臺雙槍快充充電樁(60KW)及相關配套設施。配套設施包含配電箱等配電設備、系統(tǒng)管理軟件、配套附件、配套安裝、系統(tǒng)管理軟件、監(jiān)控管理軟件等。
②供應商需提供配電箱,供應商提供的配電箱需滿足18臺充電樁的使用要求。配電設備(配電箱)需與現場預埋電纜相匹配,預埋兩條電纜型號為4*185+1,由國航總部大樓配電室引出共為兩路。配電箱的電纜壓接由供應商負責。
③供應商需確保充電樁與甲方預埋電纜適配,配電柜至60KW充電樁預埋電纜采用YJV22-4*70+1*35,配電柜至7KW充電樁預埋電纜采用YJV22-4*16+1*10電纜。充電樁的電纜壓接由供應商負責。
④供應商需免費提供監(jiān)控管理軟件服務并開源,結合甲方業(yè)務需求免費開放數據接口,配合后期接入甲方相關平臺,提供技術支持。由運營門戶、綜合監(jiān)控和報表服務等,具備對入網充電設施進行數據采集分析能力,可向我方提供用戶資源管理、設備監(jiān)控、充電過程監(jiān)控、運行報表等服務功能。提供處理故障、通知運維人員、設備監(jiān)控服務、充電數據的采集和分析、實時監(jiān)控訪問入口和月度數據報表輸出等服務,并持續(xù)優(yōu)化。
⑤供應商需免費提供系統(tǒng)管理軟件開源使用,結合甲方業(yè)務需求免費開放數據接口,配合后期接入甲方相關平臺,提供技術支持。以連接國航之翼納入模塊。功能為限制非國航員工充電,實現國航之翼掃碼充電,并可用國航之翼掃碼顯示查看正在充電或已充滿電車主的信息,以便聯系及時挪車,確保國航員工正常充電,并持續(xù)維護、優(yōu)化。
⑥充電樁維保維修期至少為兩年,供應商需承擔充電樁的維保維修費用。 (2)需執(zhí)行的標準規(guī)范: 相關設備符合國家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①充電樁
a. GB/T39752-2021;
b.《GBT 18487.1-2011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tǒng) 第1部分:通用要求》;
c.《GBT 20234.1-2011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d.《GBT 27930-2011 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tǒng)之間的通信協(xié)議》。
②配電
a.GB1207-1997 電壓互感器
b.GB1208-1997 電流互感器
c.GB13539.1-2002 低壓熔斷器 第1部分: 基本要求
d.GB 13539.2-2002 低壓熔斷器 第2部分: 專職人員使用的熔斷器的補充要求(主要用于工業(yè)的熔斷器)
e.GB 13539.3-1999 低壓熔斷器 第3部分: 非熟練人員使用的熔斷器的補充要求(主要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的熔斷器)。 (3)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充電樁具備功能:
a、CQC認證,符合安全標準;
b、具備商業(yè)保險;
c、充電口適配主流車型;
d、高清顯示屏,明確電壓、電流、充電情況;
e、高效節(jié)能,轉換率高、功耗低;
f、管理單位可遠程關停充電樁;
g、智能互聯,智能化,信息化遠程運營管理,網絡安全,支持藍牙無感鏈接、掃碼充電、app等方式啟用;
h、具備系統(tǒng)管理軟件,連接國航之翼模塊;
i、防護等級為IP55及以上,可在極熱極寒(至少具有-20°C至55°C)、極塵、極潮情況下正常運行,具備防雨功能。阻燃級防火外殼,充電接口、電池絕緣測試且無異味,車輛接觸器粘連測試;
j、具備過壓保護、過流保護、過溫保護、漏電保護、過充保護、防塵防火保護、欠壓保護、防雷保護、防接反保護、接地檢測、防盜充等功能;
k、電芯電壓、總壓實時監(jiān)測、電池溫度電測;
l、充電電池健康度檢測、車輛電池功耗測試等功能。 (4)交付或實施地點:北京市順義區(qū)空港開發(fā)區(qū)天柱路30號 (5)驗收標準: ①設備驗收標準
a.設備到達國航物業(yè)指定交付地點后,供應商通知國航物業(yè)辦理設備交貨驗收手續(xù),國航物業(yè)到約定地點進行設備交貨驗收;
b.在設備安裝、調試及相關的實施工作完成后,雙方應派人員進行設備最終驗收,驗收合格后,交接雙方代表應簽署設備最終驗收單,即為設備正式交付。
c.終驗時,我方對設備外觀、基本使用功能、資料手冊等進行初步檢查確認,若發(fā)現設備質量存在問題,有權拒收并要求更換設備。對于設備的配置等與協(xié)議約定有嚴重出入的,甲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
②系統(tǒng)管理軟件驗收標準:
連接國航之翼模塊,限制非國航員工充電。軟件需具備功能為限制非國航員工充電,實現國航之翼掃碼充電,并可用國航之翼掃碼顯示查看正在充電或已充滿電車主的信息,以便聯系及時挪車,確保國航員工正常充電,并持續(xù)維護、優(yōu)化。 (6)合同期限:至少2年,以最終保質期為準。 (7)其他: ①方案中應統(tǒng)籌考慮充電樁全生命周期內維保權責劃分。 ②本次著重評估充電樁的先進性,充電樁與車型的匹配、充電速度、使用安全、數據平臺更新等未來的發(fā)展趨勢,達到使用高效和員工滿意。 ③每臺充電樁帶有商業(yè)保險。 ④配備相關滅火措施,如滅火器、滅火毯等。 ⑤充電樁及相關配套設施的安全責任由供應商負責,應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由充電樁及相關配套設施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及連帶賠償均由供應商負責。 (8)采購預算:480000元(含13%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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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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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5月31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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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國航物業(y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聯系人:許瀟 | |||||||||||||||||||||||||||
聯系人電話:010-84387721 | |||||||||||||||||||||||||||
聯系人電子郵箱:xuxiao189@aliyun.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采購人將根據報名材料對報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判斷,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確保齊全、真實、清晰,否則會對報名供應商的資格審核產生負面影響,將可能導致報名無效,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采購人不對報名結果和評審結果另行解釋。 (二)報名材料須逐頁加蓋公章(鮮章),并按順序完整提供,報名材料須掃描為PDF格式文件。如報名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參與本項目的資格。 (三)報名材料中“13.其他報名材料”內容須統(tǒng)一掃描為一個PDF格式文件,不接受以圖片方式上傳的報名材料。 (四)需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請在填寫“在此單位注冊”欄時,選擇“中國航空集團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