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航集團及其部分子公司、國航股份匯算清繳、稅務代理申報等服務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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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集團及其部分子公司、國航股份匯算清繳、稅務代理申報等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中航集團及其部分子公司、國航股份匯算清繳、稅務代理申報等服務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PUR-E-202410747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五)項目需求: | |||||||||||||||||||||
一、為國航股份提供: 1.2024-2026會計年度匯算清繳(含資產損失)審核服務; 2.2025-2027自然年度常年稅務顧問服務; 3.2022-2026自然年度納稅合規(guī)檢查并出具納稅合規(guī)檢查稅務意見書; 4.國航股份全稅種納稅填報數據審核服務。 二、為中航集團提供: 1.2024-2026會計年度的匯算清繳(含資產損失)審核; 2.2025-2027自然年度常年稅務顧問服務; 3.2022-2026自然年度納稅合規(guī)檢查并出具納稅合規(guī)檢查稅務意見書(中航集團與部分境內二、三級子公司納稅合規(guī)檢查稅務意見書合并提供); 4.中航集團月度(季度)各稅種代理申報服務。 三、為中航集團部分境內二、三級子公司提供: 1.2024-2026會計年度的匯算清繳(含資產損失)審核服務; 2.2025-2027自然年度常年稅務顧問服務; 3.2022-2026自然年度納稅合規(guī)檢查并出具納稅合規(guī)檢查稅務意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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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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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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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lián)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lián)系人:陳虹玲 | |||||||||||||||||||||
聯(lián)系人電話:010-61465408 | |||||||||||||||||||||
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chenhongling@airchina.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1.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2.每份材料為PDF格式且須加蓋單位公章,涉及多頁的須加蓋首頁和騎縫章。 3.請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我司將對報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核,未通過資格審核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4.中航集團供應商不良行為分類及處理措施詳見公告附件:中航集團供應商不良行為分類及處理措施。 5.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lián)系方式,詳見公告附件:質疑聯(lián)系渠道。 6.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