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鹽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本部-中鹽京津冀、中鹽研究院離任經(jīng)濟責任審計-采購公告
中國鹽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本部-中鹽京津冀、中鹽研究院離任經(jīng)濟責任審計-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CGXM-SD10000110-2025040001
企 業(yè): 中國鹽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本部
項目類型: 詢比價采購
項目所在地:北京
一、采購物資
序號 |
物料編碼 |
物料名稱 |
規(guī)格 |
型號 |
計量單位 |
數(shù)量 |
備注 |
1 |
23000000001578 |
審計服務 |
- |
- |
項 |
1.0 |
|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參與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參與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經(jīng)營異常;
3.本次采購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
(二)其他條件
1. (一)審計工作質量要求 1.審計前要求事務所制定詳細的審計工作計劃、人員安排等。 2.嚴格按照公司和審計機構雙方確定的時間進度開展審計工作,進駐現(xiàn)場審計后,及時與中鹽集團溝通現(xiàn)場審計情況,每周按時上報周報,根據(jù)中鹽集團的相關要求和提供的審計報告模版,按時出具審計報告。 3.項目負責人有豐富的項目審計經(jīng)驗和會計職業(yè)判斷。
2. (二)審計人員要求 1.在規(guī)定的工作期間內,審計機構有能力調配強有力的工作班子開展審計工作,并按時保質完成審計工作任務。 2.中標后現(xiàn)場審計人員需和響應文件中所列一致,不得未經(jīng)中鹽集團同意,隨意更換項目負責人等。
三、評審規(guī)則
綜合評分法
四、費用收取
保證金收取方式:聯(lián)系項目負責人
保證金金額:0.0
標書費:0
五、報價須知
(一)報價截止時間:2025-04-21 12:00
(二)報價方式:
1.登錄“中鹽電子采購系統(tǒng)(chinasalt.china-tender.com.cn)”,點擊“供應商”按鈕登錄,在公告信息中查看、報名、報價。
2.采購文件及附件獲取:本項目不提供紙質采購文件及附件,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報名后,在項目界面右上角“公告附件下載”中下載相關文件;
3.供應商需完整填寫報價信息,并按項目要求上傳相應資料的掃描件,須在報價截止時間前提交報價。
六、其他說明
七、聯(lián)系方式
采購單位:中國鹽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本部-法務審計部
地址:
聯(lián)系人:胡燕凌
聯(lián)系電話:13681127911
平臺聲明:
本項目公告指定發(fā)布媒體中鹽電子采購系統(tǒng)(chinasalt.china-tender.com.cn),其他平臺轉載信息均為無效。
中鹽電子采購系統(tǒng)供應商服務QQ:92416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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