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地面服務部威海廣泰品牌各類型配件采購項目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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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務部威海廣泰品牌各類型配件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地面服務部威海廣泰品牌各類型配件采購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GHD-E-202511903 | |||||||||||||||||||||||||||||
(三)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五)項目需求: | |||||||||||||||||||||||||||||
本項目用于采購滿足國航地面服務部日常威海廣泰品牌車輛設備維修所需的配件,確保配件供應渠道及時、暢通,以此來保障車輛設備的安全可靠,滿足日常生產保障需求,實現(xiàn)車輛設備安全平穩(wěn)運行的目標。(配件需求見附件1) 1.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供應商承諾按照采購方需求(以采購方提供的采購單為準)提供相應數(shù)量的配件,所提供配件必須為原廠生產,必須與原廠的規(guī)格型號一致,能夠提供符合車輛生產廠家質量標準要求的產品,其各項技術性能指標、質量標準應滿足設備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標準(安全標準、性能標準等),滿足采購方使用要求。 (2)供應商有責任協(xié)助做好其所供產品的市場服務工作,并及時分析改進市場反饋的產品質量問題。 (3)如供應商所交付的產品存在設計、制造等質量上的缺陷,或產品無法滿足設備使用性能,采購方可書面向供應商提出調換、退貨或索賠要求,且采購方有權扣除該筆訂單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如采購方需對產品進行調換的,供應商應在收到采購方調換產品通知的次日提供。 (4)對于國家或地方技術質量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及因自身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產品,由供應商負責承擔全部責任及連帶責任。 (5)針對采購方認為存在質量缺陷或無法恢復設備性能的產品,供應商應負責及時進行檢測鑒定,相關費用由供應商承擔。根據(jù)檢驗鑒定的具體情況,供應商應按照采購方要求進行更換、退貨等處理措施。 2.服務標準 (1)供應商為采購方所購產品提供自驗收之日起12個月的質量保證,并提供免費保修服務,在此期間如發(fā)現(xiàn)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設備使用過程中仍未能恢復原有工作性能的,供應商應按照采購方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免費退換及維修。產品的隱蔽瑕疵不受上述期限及預計簽署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對于產品在正常使用年限內暴露的任何隱蔽瑕疵供應商都應負責,給予免費維修、更換或賠償采購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在采購方有需要時,供應商應及時為采購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技術支持。 (3)供應商應承擔為執(zhí)行本項目而投入的運輸工具的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等。 (4)供應商須將產品送至采購方指定交貨地點,并承擔相應的運輸費用。在產品交付前,供應商應嚴格做好產品質量控制。 (5)當供應商所提供產品出現(xiàn)更新?lián)Q代或停產狀況時,供應商必須提供生產廠商或設備廠商的相關說明。 (6)對于供應商所提供的替代或迭代產品(因產品停產或更新?lián)Q代),供應商須確保該替代或迭代產品與設備的適配性,確保設備車輛在使用該產品后能夠恢復原有工作性能,同時保證采購方能夠按照協(xié)議約定的配件清單中被替代或迭代產品的同樣價格進行采購。 (7)供應商應保留與進貨渠道有關的單據(jù)(進貨單,報關單)等,必要時采購方有權對供應商產品來源渠道相關單據(jù)進行查看。 3.交付要求 (1)采購方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供應商貨物采購訂單內容,供應商在收到貨物采購訂單的2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形式確認采購訂單信息,并在承諾的日期內將產品送至采購方指定交貨地點。 (2)供應商保證按采購方采購訂單供貨并制作收貨單供采購方簽收使用,配件供貨期最長不應超過5個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產品交付時間的,供應商應在收到訂單之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說明,采購方有權撤銷原訂單,重新下達訂單,調整產品交付時間,具體以采購方最終采購訂單為準。 (3)供應商保證提供符合車輛生產廠家質量標準要求的產品,必要時提供檢測報告。 (4)供應商在指定區(qū)域提供產品時,運輸人員、車輛及工具等必須遵守采購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運輸人員應具備相關從業(yè)資格及安全消防知識,運輸車輛應通過國家車輛年檢,大型工具應進行登記備案。 4.驗收標準: (1)供應商應按照采購訂單約定的日期、地點、產品訂購信息、質量標準進行供貨,采購方按照上述內容進行驗收。若產品質量、數(shù)量等均無誤,則驗收合格,采購方在采購訂單及供應商提供的送貨單上簽署“驗收合格”字樣,并注明驗收人姓名及日期。采購訂單由采購方留存;送貨單一式兩份,采購方與供應商各保留一份。 (2)供應商所供產品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必須與采購訂單內容一致,對規(guī)格型號及數(shù)量與采購訂單不符的采購方不予驗收。 (3)供應商所供產品包裝必須完整,對外包裝破損、潮濕、污染的采購方不予驗收。產品規(guī)格型號需與外包裝一致,裝箱單等單據(jù)齊全,對規(guī)格型號不一致、單據(jù)不全的采購方不予驗收。 (4)供應商所供產品外觀需完整,對產品出現(xiàn)磕碰、裂紋、變形、破損、油垢、銹蝕等情況采購方不予驗收。 (5)若產品驗收不合格,采購方有權部分或全部拒絕接收,對拒絕接收的產品,供應商應在次日進行補充或調換,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如供應商不能按時補充或調換符合要求的產品,采購方有權扣除該筆訂單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采購方僅對驗收合格且接收的部分產品具有保管和結算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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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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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2日23時59分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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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lián)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lián)系人:王琳 | |||||||||||||||||||||||||||||
聯(lián)系人電話:010-64538620 | |||||||||||||||||||||||||||||
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wanglin@airchina.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需為PDF格式,全部報名材料需逐頁加蓋單位公章。 (二)資格審查及結果通知:我公司將成立采購工作小組對供應商資格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對報名供應商進行篩選、淘汰,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審查結果將另行通知。 (三)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lián)系方式見公告附件2。 (四)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jù); 5.有效、合法的證據(jù)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