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勝縣芮官山、芮官山二期、西山180MW光伏發(fā)電項目設計施工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包括3個光伏電站,各光伏電站概況如下。
(1)芮官山光伏電站
工程場地位于云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光華僳族彝族鄉(xiāng)境內,地處東經100°36′至100°39′,北緯26°51′至26°56′。項目所在區(qū)域跨度較大,高程在1900m~2550m 之間。場址區(qū)總體地勢北高南低,地形坡度約為15~30°局部超40°,場地內植被主要發(fā)育喬木、灌木、雜草等,工程占地面積約1025畝,本項目總規(guī)劃交流側額定容量為43MW,直流側安裝容量為52.05036MWp(其中預估固定支架占0.38976MWp,柔性支架占51.6606MWp),容配比為1.2,擬通過35kV架空/電纜線路接入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220kV變電站35kV配電柜。
(2)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
工程場地位于云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光華僳族彝族鄉(xiāng)境內,地處東經100°35′至100°41′,北緯26°46′至26°53′。項目所在區(qū)域跨度較大,高程在1600m~2800m 之間。場址區(qū)總體地勢北高南低,地形坡度約為15~30°局部超45°,場地內植被主要發(fā)育喬木、灌木、雜草等,工程占地面積約1651畝,本項目總規(guī)劃交流側額定容量為87MW,直流側安裝容量104.76192MWp(其中預估固定支架占48.03792MWp,柔性支架占56.724MWp),容配比約為1.2。本電站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采用單母線接線方式,擬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220kV鳳鳴變電站,本體升壓站至220kV鳳鳴變電站送出線路直線距離16.25km,線路具體技術參數最終以接入系統(tǒng)批復為準,實際路徑以承包人自行踏勘為準。
(3)西山光伏電站
工程場地位于云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光華僳族彝族鄉(xiāng)境內,地處東經100°39′至100°40′,北緯26°55′至26°56′。項目所在區(qū)域跨度較大,高程在1970m~2500m 之間。場址區(qū)總體地勢北高南低,地形坡度約為15~30°局部超35°,場地內植被主要發(fā)育喬木、灌木、雜草等,工程占地面積約1113畝,本項目總規(guī)劃交流側額定容量為50MW,直流側安裝容量為59.85252MWp(其中預估固定支架占5.16432MWp,柔性支架占54.6882MWp),容配比為1.2,擬通過35kV架空/電纜線路接入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220kV變電站35kV配電柜。
2.2 招標范圍
(1)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工作范圍包括除明確由發(fā)包人負責事項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芮官山光伏電站(含35kV線路工程)、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含1個升壓站)、西山光伏電站(含35kV線路工程)、及各光伏電站35kV場內集電線路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的采購(除光伏組件、固定式支架、逆變器由發(fā)包人負責采購外,其他設備均由中標人負責采購)、供應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工程試運行、達標投產、工程竣工驗收、培訓、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服務等工作內容;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220kV送出工程前期服務等工作內容,本次招標范圍不包含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220kV送出工程設計施工。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發(fā)電場區(qū)、各光伏電站35kV場內集電線路、35kV線路工程、升壓站、進場及場內道路、備用電源、項目生產生活用水用電用網等有關本項目勘察、設計及竣工圖出版整理、現(xiàn)場技術服務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竣工圖編制,由發(fā)包人組織設計評審,評審相關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2)本工程設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柔性支架、電纜、主變、箱式變壓器、預制艙、GIS、高低壓開關柜、站用變、接地變、備用變、配電裝置、無功補償裝置、計算機監(jiān)控等所有設備及配套設備的采購(光伏組件、固定式支架、逆變器除外),以及上述設備(包括光伏組件、固定式支架、逆變器)的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全部工作,中標人采購的設備要滿足合同質量要求和電網并網要求。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塔材、導線、光纖、電纜槽盒、接地扁鋼(銅絞線、接地極等)、標識標牌、電纜溝蓋板、逆變器支架、逆變器通訊箱支架、廠區(qū)圍欄和電纜標示樁(符合招標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并滿足三峽集團相關標準要求。
4)本工程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光伏組件支架基礎、箱變基礎、升壓站部分(包括建構筑物、各類設備基礎等)、各光伏電站35kV場內集電線路、35kV線路工程、接地、截排水、擋護等全部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用網、臨時設施由承包人自行解決。與光伏電站有關的截排水設施,全部由承包人負責。
5)本次招標內容包含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220kV送出工程前期服務工作(規(guī)劃由本體升壓站以220kV送出線路接入220kV鳳鳴變電站,直線距離16.25km,具體線路技術參數以最終接入系統(tǒng)批復為準,實際線路長度及路徑以投標人實際踏勘為準),具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研、路徑批復、社穩(wěn)、立項與核準等前期手續(xù),及林勘、水保、環(huán)保、用地預審、土地手續(xù)、林地草地手續(xù)、安全評估、地災、礦壓、電能質量報告及接入系統(tǒng)方案等全部專題報告編制、報審、獲批等,直至滿足開工條件。本次招標范圍不包含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220kV送出工程設計施工。
6)負責完成項目環(huán)境保護工程及水土保持設施(擋墻、護坡、截排水溝、植被恢復、棄渣場和場區(qū)綠化等),水保環(huán)保監(jiān)測,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污染防治設施等“三同時”工作。上述工作須滿足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相關要求及驗收,并通過達標投產驗收。
7)本項目光伏陣列、升壓站、各光伏電站35kV場內集電線路、35kV線路工程、進場道路及場內道路、堆場、渣場等的長期租地和永久征地、臨時用地均由承包人負責具體辦理,發(fā)包人配合承包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協(xié)調辦理本工程土地流轉及征地手續(xù),相關費用按照合同專用條款執(zhí)行。
8)承包人負責完成質量監(jiān)督、涉網試驗、并網驗收、防雷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環(huán)保水保驗收、土地規(guī)劃驗收、安全設施驗收、勞動安全衛(wèi)生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及按照南方電網《關于印發(fā)云南電網2024年網源協(xié)調重點工作的通知》做好有關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9)承包人負責完成電站性能試驗,發(fā)包人有權委托其他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第三方性能檢驗,承包人應予以配合,試驗及配合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格中。若性能試驗(或第三方性能檢驗)證明電站性能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的,承包人負責消缺直至滿足要求。
10)試運行期間售電收入歸發(fā)包人,工程生產移交驗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生產用電、用水、用網由承包人自行向相關單位支付費用。
11)設備、材料進場抽樣檢測工作。承包人應承擔所有設備及材料(含甲供材)進場前的抽樣檢測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2)其它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wěn)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國家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范的最新要求、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三峽集團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工作均由承包人建設、采購或提供,并承擔相應費用。
(2)工程界面劃分
土建部分:三個光伏電站的光伏場區(qū),共計交流側裝機180MW,光伏場區(qū)以用地范圍為界,升壓站以永久征地紅線為界。本體升壓站永久征地紅線內、光伏場區(qū)用地范圍內、各光伏電站35kV場內集電線路用地范圍內、35kV線路工程用地范圍內的所有土建工程,進場道路的新建或改擴建由承包人負責。
電氣部分:三個光伏電站的光伏場區(qū),共計交流側裝機180MW,光伏場區(qū)以用地范圍為界,升壓站以出線構架為界。本體升壓站永久征地紅線內、光伏場區(qū)用地范圍內、各光伏電站35kV場內集電線路用地范圍內、35kV線路工程用地范圍內的所有電氣部分由承包人負責。
三個光伏電站分界點:芮官山光伏電站擬通過35kV架空/電纜線路接入220kV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升壓站35kV配電柜,西山光伏電站擬通過35kV架空/電纜線路接入220kV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升壓站35kV配電柜;芮官山光伏電站、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西山光伏電站分界點為芮官山光伏電站二期升壓站35kV開關柜下端,三個光伏電站獨立電能計量。
(3)甲供設備部分
1)甲供設備:光伏組件、固定式支架、逆變器;
2)交貨地點:各光伏電站場區(qū)(場區(qū)具體地點以本合同承包人根據現(xiàn)場進度及實際情況確定);
3)交貨時間:根據工程進度要求確定。
2.3工期要求
本項目工期如下:光伏場區(qū)計劃2024年6月1日開工,升壓站計劃2024年7月1日開工,2024年12月31日前實現(xiàn)全容量并網。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
①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設計方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或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工程專業(yè)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或以上資質;以及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及以上資質。
③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乙級)或以上資質;
④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二級及以上、承修二級及以上和承試二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
⑤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yè)績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牽頭人)至少具有5項5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或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業(yè)績和至少1項包括220kV輸、變電EPC總承包業(yè)績(須提供合同)。
(3)項目經理要求:擬任項目經理必須是投標人在冊職工,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建筑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且近5年具有集中式光伏發(fā)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的管理經歷(擔任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各方)近2年(2021年、2022年)財務無虧損。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各方)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組成聯(lián)合體的獨立法人不得超過2家。聯(lián)合體必須明確牽頭人,聯(lián)合體資質按照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約定的分工認定。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參與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4年04月30日09時00分到2024年05月08日18時00分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詳情請咨詢
聯(lián)系人:馬友
手 機:18701298819 (微信同號)
咨詢電話: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