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四川省蓬安縣幸福美麗鄉(xiāng)村路(二期)、蓬安縣2023年公路養(yǎng)護工程建設項目及蓬安縣相如街道團包嶺村至錦屏鎮(zhèn)鹽井壩村配套設施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補遺書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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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本項目招標文件中部分條款作如下變更:
一、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4條中的“啟動低于成本評審的具體標準:當投標人投標報價為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投標人的施工圖設計費部分報價低于相應最高投標限價的80% 時。(二)投標人的施工費部分報價低于相應最高投標限價的90% 時。”變更為“啟動低于成本評審的具體標準:當投標人投標報價(四舍五入精確到單位元)為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投標人的施工圖設計費部分報價小于相應最高投標限價的80%時。(二)投標人的施工費部分報價小于相應最高投標限價的90%時。”
二、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中“施工負責
三、第三章評標辦法“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中2.2.2(2)條中的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與業(yè)績中的“注:1、上述人員須是投標單位人員,提供最近連續(xù)6個月社保證明。”變更為“注:1、上述人員須是投標單位人員,提供從招標文件開始下載時間的上一個月或上上個月起算,往前推6個月的連續(xù)、不間斷的社保證明;新聘人員在該投標人單位的社保繳費證明不足6個月的,還應提供聘用合同。”
四、第三章評標辦法“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中2.2.2(3)條中履約信譽中的“2、提供交通運輸廳網頁截圖和公示文件”變更為“2、提供交通運輸廳網頁截圖或交通運輸廳的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的紅頭文件掃描件”。
五、其余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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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縣道鑫交投建設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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