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代理機構)受西藏那曲班戈縣教育局委托,擬對班戈縣2020年秋季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校服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xiàn)邀請符合本次招標要求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招標編號:ZDZB- LSHW-20059;
二、招標項目:班戈縣2020年秋季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校服采購項目;
三、資金來源:教育“三包”經(jīng)費,已落實;
四、招標項目簡介及標包劃分:
采購小學第二教育集團、班戈縣中學、班戈縣幼兒園、小學第一教育集團總計14308套校服(具體情況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
最高限價:人民幣321.03萬元;
交貨期:2020年10月1日前交貨;
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包。
五、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前具備下列條件:
1.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相關要求;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近一年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來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或聲明書)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月的納稅和社保繳納憑證)
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 )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 列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需提供網(wǎng)站截圖);提供供應商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截圖);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4.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
5.該項目在開標現(xiàn)場由招標人或授權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資格審查。
六、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八、開標
九、本招標公告在《 》和 網(wǎng)站上以公告形式發(fā)布。
十、
采購人:西藏那曲班戈縣教育局
地
聯(lián)系
采購代理機構:
地
郵 編:0891-6785568
聯(lián)系
傳 真:0891-6464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