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榆社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灰渣石膏處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 榆社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山西省晉中市榆社縣鄧峪村。
2.2 服務內容:2021年灰渣石膏處置
2.3服務期:2021年度。
2.4招標范圍及內容:
1)將粉煤灰、爐渣、石膏從榆社電廠出料口運輸到灰場指定地點進行處置(運輸距離約7公里)。
2)負責提供符合環(huán)保要求的運輸車輛、作業(yè)機具、油料及其相關的運營維護。
3)負責清理爐渣卸(事故排渣)、放及石膏裝載場區(qū)域的衛(wèi)生。
4)負責渣倉放渣(包括數量統(tǒng)計)及排污泵定時啟停、灰?guī)煜到y(tǒng)卸灰(干式散裝機卸灰除外)及灰?guī)煳鱾锐R路的衛(wèi)生清理。
5)負責灰?guī)煜到y(tǒng)卸灰裝置(干式散裝機卸灰除外)的日常維護。
6)負責清理運輸過程中的沿途衛(wèi)生。
7)2021年度灰渣石膏處置量總計約38萬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提供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資質及以上資質;投標人須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近5年(2015年至今)火電廠類似(如石膏、粉煤灰、灰渣的搬運或處置等)維護業(yè)績至少2項,(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報告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25日9:00起至2020年11月30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5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