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 720廠房改造
詢比采購文件
采購編號:XJ021090800010
采購
采購代理機構:內蒙古 日期:二零二一年九月 目 錄 第一章 詢比采購公告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及供應商須知 第三章 評審辦法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術標準及要求 第六章 詢比響應文件及格式 第一章 詢比采購公告 內蒙古 受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 的委托,擬對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 720廠房改造進行詢比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工程概況 序號 工程名稱 詢比內容 計劃工期 備注 1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 720廠房改造 詳見工程量清單 日歷天30天 二、 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執(zhí)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譽,注冊資金不少于500萬元(含)。 2.2供應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2.3供應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2.4供應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5供應商擬派項目經(jīng)理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 2.6供應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2.7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三、響應文件的遞交 3.1電子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 (北京時間)。 紙質文件報送時間2021年9月14日下午14:00 (北京時間)。 3.2供貨商在平臺報價后,請將紙質材料密封后在遞交截止時間前派代表或者快遞寄 甲方技術
3.3屬于下述情況之一的響應文件,予以拒收,視為放棄參與。 3.3.1未在中國兵器采購 上報價的; 3.3.2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3.3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 委托內蒙古 組織專家對相關項目進行現(xiàn)場評審。 內蒙古 2021年09月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本表是對供應商須知正文內容的具體補充、提示和修改,如有不一致時,應以本資料表的規(guī)定為準。 序號 條 款 名 稱 編 列 內 容 1 采購人 采購人 2 采購代理機構 聯(lián) 系 供應商須知 1.項目總則 1.1項目概況 1.1.1本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詢比采購。 1.1.2
1.1.3
1.1.4項目
1.1.5建設 1.5 費用承擔:供應商準備和參加詢比活動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1.6 保密 參與詢比活動的各方應對采購文件和響應文件中的商業(yè)和技術等秘密保密,否則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1.7 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與詢比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1.8 計量單位: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9 踏勘現(xiàn)場 1.9.1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組織踏勘現(xiàn)場的,采購人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 地點組織供應商踏勘項目現(xiàn)場。 1.9.2 供應商踏勘現(xiàn)場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1.9.3 除采購人的原因外,供應商自行負責在踏勘現(xiàn)場中所發(fā)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 1.9.4 采購人在踏勘現(xiàn)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huán)境情況,供供應商在編制響應文件時參考,采購人不對供應商據(jù)此做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1.10 詢比預備會 1.10.1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召開詢比預備會的,采購人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召開詢比預備會,澄清供應商提出的問題。 1.10.2 供應商應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采購人,以便采購人在會議期間澄清。 1.10.3 詢比預備會后,采購人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對供應商所提問題的澄清,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購買采購文件的供應商。該澄清內容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 1.11 分包 供應商擬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分包內容、分包金額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要求等限制性條件。 1.12 偏離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允許響應文件偏離采購文件某些要求的,偏離應當符合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偏離范圍和幅度。 2. 采購文件 2.1 采購文件的組成 (1)詢比采購公告; (2)供應商須知; (3)評審辦法;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單(另附);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響應文件格式; (8)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2.2 采購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供應商應仔細閱讀和檢查采購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fā)現(xiàn)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采購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2.2.2 采購文件的澄清、修改將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詢比截止時間3天前以書面形式發(fā)給所有購買采購文件的供應商,但不指明澄清、修改問題的來源。發(fā)出的澄清、修改文件為詢比文件的組成部分。 2.2.3 供應商在收到澄清后,應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人,確認已收到該澄清。 3.響應文件 3.1 響應文件的組成 一、詢比響應函及響應函附錄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二、授權委托書 三、項目管理機構 四、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五、資格審查資料 六、其他材料 3.2報價注意事項 (1)各供應商按工程量清單總價金額報價,詢比響應報價應取小數(shù)點后兩位; (2)平均值計算小數(shù)點后取兩位有效,第三位四舍五入。 3.3.1 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詢比有效期內,供應商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響應文件。 3.3.2 出現(xiàn)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詢比有效期的,采購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供應商延長詢比有效期。供應商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響應文件;供應商拒絕延長的,其詢比失效,但供應商有權收回其保證金。 3.4.1 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的同時,應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形式遞交保證金,并作為其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允許聯(lián)合體的,其保證金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的規(guī)定。 3.4.2 供應商不按要求提交保證金的,其響應文件做否決處理。 3.4.3 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后 5個工作日內,向未成交的供應商和成交供應商退還保證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供應商在規(guī)定的詢比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響應文件; (2)成交供應商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訂合同協(xié)議或未按采購文件規(guī)定提交履約擔保。 3.5 資格評審資料 3.5.1 “供應商基本情況表”應附供應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其年檢合格的證明材料、資質證書副本和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的材料的復印件,且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3.5.2 “財務狀況表”應附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chǎn)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且加蓋單位公章,具體年份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成交通知書或合同協(xié)議書的復印件且加蓋單位公章,具體年份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成交通知書和(或)合同協(xié)議書復印件且加蓋單位公章。 3.5.5 “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且加蓋單位公章,具體年份要求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5.6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接受聯(lián)合體詢比的,本章規(guī)定的表格和資料應包括聯(lián)合體各方相關情況。 3.6 備選詢比方案 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供應商不得遞交備選詢比方案。允許供應商遞交備選詢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應商所遞交的備選詢比方案方可予以考慮。評審委員會認為成交供應商的備選詢比方案優(yōu)于其按照采購文件要求編制的詢比方案的,采購人可以接受該備選詢比方案。 3.7 響應文件的編制 3.7.1 響應文件應按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詢比響應函及響應函附錄在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采購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購人的承諾。 3.7.2 響應文件應當對采購文件有關工期、詢比有效期、質量要求等實質性內容做出響應。 3.7.3 響應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并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單位章。委托代理人簽字的,響應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響應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xiàn)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加蓋單位公章或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確認。 3.7.4 響應文件份數(shù)、裝訂見前附表規(guī)定。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并且在封面必須加蓋公章,否則取消其資格。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4.響應文件的遞交 、修改與撤回 4.1響應文件的遞交: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4.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4.3 在前附表規(guī)定的詢比截止時間前,供應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響應文件,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人。 4.4供應商修改或撤回已遞交響應文件的書面通知應按照要求簽字或蓋章。采購人收到書面通知后,向供應商出具簽收憑證。 4.5 修改的內容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響應文件應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并標明“修改”字樣。 5. 開標 5.1 詢比時間和地點 采購人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詢比截止時間和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地點公開詢比,并邀請所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2 詢比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詢比: (1)宣布詢比紀律; (2)公布在詢比截止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名稱; (3)宣布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監(jiān)標人等有關人員姓名; (4)按照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檢查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 (5)宣布供應商名稱、標段名稱、詢比報價、質量目標、工期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 (7)供應商代表、采購人代表、監(jiān)標人、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 (8)詢比儀式結束。 6. 評審 6.1 評審委員會 6.1.1 評審委員會構成: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6.1.2 評審委員會中抽取的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1)采購人或供應商的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人員; (3)與供應商有經(jīng)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詢比公正評審的; (4)曾因在評審、評審以及其他與評審詢比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6.2 評審原則 :評審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yōu)的原則 6.3 評審 評審委員會按照 “評審辦法”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評審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方因素不能作為評審依據(jù)。 7.合同授予 7.1 定標方式 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評審委員會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外,采購人依據(jù)評審委員會推薦的成交候選人確定成交供應商。 7.2 成交通知 在規(guī)定的詢比有效期內,采購人以書面形式向成交供應商發(fā)出成交通知書。 7.3 履約擔保 7.3.1 在簽訂合同前,成交供應商應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采購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guī)定的履約擔保格式向采購人提交履約擔保。聯(lián)合體成交的,其履約擔保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采購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guī)定的履約擔保格式要求。 7.3.2 成交供應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視為放棄成交,其保證金不予退還,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成交供應商還應當予以賠償。 7.4 簽訂合同 7.4.1 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應當自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 天內,根據(jù)采購文件和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采購人取消其成交資格;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成交供應商應當予以賠償。 7.4.2 發(fā)出成交通知書后,采購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給成交供應商造成損失的,采購人應當賠償其損失。 8. 重新詢比和不再詢比 8.1 重新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將重新詢比: (1)詢比截止時間止,供應商少于3個的; (2)經(jīng)評審委員會評審后否決所有響應文件的。 8.2 不再詢比 重新詢比后供應商仍少于3個或者所有詢比被否決的,屬于必須審批或核準的工程建設項目,經(jīng)原審批或核準部門批準后不再進行詢比。 9. 紀律和監(jiān)督 9.1 對采購人的紀律要求 采購人不得泄漏詢比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供應商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9.2 對供應商的紀律要求 供應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與采購人串通,不得向采購人或者評審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詢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成交;供應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審工作。 9.3 對評審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 評審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響應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成交供應商的推薦情況以及評審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審活動中,評審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審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審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審。 9.4 對與評審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與評審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響應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成交供應商的推薦情況以及評審有關的其他情況。 10.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3.3 詢比有效期
3.4 保證金
第三章 評審辦法
評審辦法前附表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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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性評審標準 |
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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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等級 |
符合詢比采購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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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譽 |
符合詢比采購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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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jīng)理 |
符合詢比采購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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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性 評審 |
供應商名稱 |
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一致 |
簽字蓋章 |
符合第二章“供應商須知”第3.7.3項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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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響應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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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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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性評審標準 |
詢比內容 |
符合詢比采購文件要求 |
保證金 |
符合詢比采購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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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詢比采購文件要求 |
|
工程質量 |
符合詢比采購文件要求 |
|
詢比有效期 |
符合詢比采購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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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單 |
符合詢比采購文件要求 |
序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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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詢比報價得分 (50分) |
評審基準價計算: 評審基準價等于所有有效詢比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偏差率=100%×(供應商報價-評審基準價)÷評審基準價 詢比報價得分計算方式如下: (1)當詢比報價等于基準價時得50分; (2)當詢比報價低于基準價1%扣0.3分,最多扣10分; (3)當詢比報價高于基準價1%扣0.5分,最多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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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供應商資質、業(yè)績及信譽 (10分) |
1、近三年(2018年09月至今)承建過類似工程業(yè)績,有一項得1分,本項最高得6分。 注:業(yè)績具體以合同或成交通知書為準。 2、銀行信用等級優(yōu)良或有銀行資信證明的得1分; 3、近三年(2018 -2020年)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告齊全得2分;近三年履約情況無介入訴訟案件得1分,本項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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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項目管理機構 (5分) |
1、項目班子成員: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執(zhí)業(yè)資格和上崗證書齊全,得1分,未提供證書得0分。 2、技術負責人職稱及業(yè)績: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近兩年組織實施過類似工程的得1分,否則得0分。 3、項目管理機構:根據(jù)現(xiàn)場配置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jīng)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技術員、預算員、資料員等人員)基本情況、機構設施、班子配備的齊備、完整、合理程度,進行綜合評定,按照一般、良好、優(yōu)秀三個等級分別得1分、2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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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施工組織設計(0-35分) |
內容完整性 (8分) |
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完整,施工方法可行且是針對本項目制定的專項施工方案;視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分為一般、良好、優(yōu)秀三個級別得4分、6分、8分。 |
施工工藝、技術措施 (5分) |
施工工藝先進,技術措施針對工程質量、進度及施工安全保障有專項措施且針對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制定了有效實施方案。綜合評定,按照一般、良好、優(yōu)秀三個級別得3分、4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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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體系與措施 (7分) |
質量控制計劃完整,崗位責任分工明確;材料采購及過程質量控制明確;分項施工質量控制措施完整;視質量保障措施的完整性及質量保證承諾分為一般、良好、優(yōu)秀三個級別得5分、6分、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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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體系與措施 (5分) |
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單位工程安全防護方案符合國家級地方管理規(guī)定,防護措施有針對性且主要機械設備、勞動力、施工機具、架料、模板及安全防護用品滿足施工進度要求,經(jīng)綜合評定,視響應文件編制方案分為一般、優(yōu)秀兩個級別得3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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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保管理體系與措施 (4分) |
環(huán)境保護措施完整,污染物的處理符合國家及地方環(huán)境保護標準;視響應文件編制方案分為一般、優(yōu)秀兩個級別得2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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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 (4分) |
工程進度計劃安排合理、可行且滿足采購要求,施工進度保障措施全面、可行,可減少施工實施周期,視響應文件編制方案分為一般、良好、優(yōu)秀三個級別得2分、3分、4分,無計劃進度安排得0分,本項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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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分)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理,施工順序安排明確,視響應文件編制方案分為一般、優(yōu)秀兩個級別得1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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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的綜合得分(滿分100分)=A+B+C+D |
1、評審辦法:本次評審采用綜合評估法
2、評審標準
2.1 初步評審標準
2.1.1資格評審標準:見評審辦法前附表
2.1.2形式評審標準:見評審辦法前附表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審辦法前附表
2.2 詳細評審標準:見評審辦法前附表
3、評審程序
3.1 初步評審
3.1.1 評審委員會按照評審辦法前附表中的標準對響應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否決處理。
3.1.2詢比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審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詢比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jīng)供應商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供應商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詢比將被否決。
(1)響應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jù)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時,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2 詳細評審
3.2.1 評審委員會對通過初步評審的合格供應商進行詳細評審;
3.2.2 評審委員會發(fā)現(xiàn)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詢比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詢比報價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應當要求該供應商做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其詢比將被否決。
3.3 響應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3.3.1 在評審過程中,評審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審委員會不接受供應商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3.2 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供應商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3.3.3 評審委員會對供應商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供應商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審委員會的要求。
3.4 評審結果
3.4.1評審委員會按照供應商的綜合評審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向采購人推薦成交供應商。
3.4.2 評審委員會完成評審后,應當向采購人提交書面評審報告。
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施 工 合 同
合同編號:
簽約
一、 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工程
工程 6.合同價款:人民幣 固定單價 :,¥(元)。 雙方權利和義務 發(fā)包方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時間及份數(shù)提供圖紙,向承包方發(fā)出為滿足承包工程的正確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復的補充圖紙和指令,進行技術交底,辦理設計變更及簽證。 2.審核、批復承包方的施工方案及驗工計價。 3.提供施工場地;負責在施工過程中對承包方的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管理。 4.負責工程進度款的撥付、竣工結算及組織施工驗收。 5.可以要求承包方撤換由其派遣或雇用的工作不能勝任、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的人員。 承包方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簽訂后,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組織足夠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員、設備進場。 2.按發(fā)包方要求編制上報施工方案,驗工計價報表及其它技術資料。 3.按批準的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4.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實際與設計不符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方進行處理。 5.接受發(fā)包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其就有關工程實施及修復所作的指令,按時參加發(fā)包方組織的各類會議。 6.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使用的照明、看守和警衛(wèi)等。 7.文明施工,對不合格的材料、不需用的設備、臨時設施、垃圾及時進行清理,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承擔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8.負責對施工范圍內地下管線、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并承擔因防護不利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9.遵守當?shù)卣姆ㄒ?guī)、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xiàn)場交通和環(huán)境保護等管理規(guī)定。 10.負責對所用的現(xiàn)場房屋、水、電、管線及便道等臨時工程的維護工作,允許發(fā)包方及其他承包人使用其負責維護的臨時道路、管線等。 11.對現(xiàn)場作業(yè)和施工方法的適應,穩(wěn)妥和安全性承擔全部責任;對職工的行為、違約和疏忽完全負責。 12.交工前,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 13.竣工(或合同終止)時按發(fā)包方要求運出其裝備、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種臨時設施,并保持整個現(xiàn)場整潔。 14.自行聘(雇用)職工,并負責支付其工資及進場、退場的一切費用。 15.合同終止前,如承包方未嚴格履行合同的規(guī)定的義務而造成的工程財產(chǎn)損失和人力傷害,由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fā)生的費用。 二、 質量管理 質量等級:應滿足國家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 過程檢驗:隨時接受發(fā)包方派駐工程師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檢查,并提供便利條件,按發(fā)包方派駐工程師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施工、返工或修改,發(fā)包方派駐工程師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檢查批準不能免除承包方的責任。 隱蔽驗收:不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檢驗,承包方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返工處理:工程施工期間出現(xiàn)質量問題,承包方應在約定時間內進行返修工作并承擔因返工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工期不能順延。超過約定時間,發(fā)包方可另組織隊伍進行返修,發(fā)生費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三、 進度管理 工期提前: 無 工期推延:發(fā)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時,經(jīng)發(fā)包方派駐工程師批準后可進行工期順延;若因承包方原因,不能完成施工計劃時,發(fā)包方可對其承擔的工程范圍進行調整,減少工程量但所約定的承包方的責任和任務不能因此而改變。 加速施工:承包方原因致使施工進度過慢時,為趕進度所采取的必要措施雖經(jīng)發(fā)包方同意,但所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工程扣款:每延誤一天扣工程款工程總造價0.5% 元。 四、 安全管理 施工安全:承包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應承擔因此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發(fā)生的全部費用。 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chǎn)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封閉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界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 2、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并提出相應安全防護措施。 3必須為現(xiàn)場從事危險作業(y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4承包人安全承諾100%無安全事故。 5承包方必須是一般納稅人,有一般納稅人認定資格。 五、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后,審計結束后,發(fā)票掛賬后,分批次付款,留10%質保期滿后一次付清。 六、 變更管理 承包方為了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安全避免干擾等原因需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而提出的局部變更設計,除得到發(fā)包方派駐工程師的批準外,自行承擔由此而增加的費用。 工程計量: 1.因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超過設計圖紙要求而增加的工程量及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工程質量不合格不予計量。 2.不是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超過設計圖紙要求而增加的工程量應由發(fā)包方派駐工程師的同意、簽證方可。 七、 工程保修 保修內容、范圍、保修期: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2.裝修工程為2年。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4.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2個保暖期、供冷期。5.節(jié)能保溫、涂料工程為2年。5.其余為法規(guī)條例規(guī)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保修金返還:將根據(jù)工程返修情況確定剩余款額無利息返還。 保修責任:因承包方所用材料、設備、操作工藝或其疏忽、未履行合同義務所致的質量問題的修復費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擔。非承包方原因發(fā)生的修復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費用的額度。 實施保修:保修期內出現(xiàn)質量問題時,承包方未能及時組織人員到現(xiàn)場維修,則保修期順延,保修期內承包方不能及時到場保修維護工程,發(fā)包方指派其他單位進行保修維護的,承包方支付該維修項目三倍的維修費用。 十、其它約定 獎罰規(guī)定: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達不到合同要求時,應按發(fā)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合同要求時則視為違約。發(fā)包方應給予承包方工程總造價10%的罰款。 工程轉包:發(fā)包方發(fā)現(xiàn)承包方轉包工程則發(fā)包方可以收回工程另行組織隊伍施工。 保險:由承包方按規(guī)定執(zhí)行。 承包方裝備、臨時工程和材料:承包方為本工程提供的裝備、材料一運到現(xiàn)場,即視為本合同工程施工專用。完工前若無發(fā)包方派駐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將上述物品運出現(xiàn)場。 施工干擾:相臨施工段不可避免的施工干擾問題,由發(fā)包方統(tǒng)籌協(xié)調解決承包方應服從發(fā)包方的有關裁決,此項費用以包含在合同單價內。 暫停施工:因天氣或技術間歇等非雙方原因產(chǎn)生間歇時,此項費用考慮在綜合單價中,不另行增加。 意外發(fā)現(xiàn):工程現(xiàn)場發(fā)掘的所有有價值的文物、古跡、化石等均屬國家財產(chǎn)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應立即通知發(fā)包方派駐工程師進行處理。 不可抗力:發(fā)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時各自承擔自身的財產(chǎn)及人員損失。 專利權:承包方所用施工工藝、材料、設備等應保障發(fā)包方免于承擔發(fā)生侵犯專利權的索賠及訴訟。 其它: 十一、違約處理 違約定義:1.承包方違約:已放棄合同;不能按工程需求組織人員、設備進場;在施工中進度、質量、安全及現(xiàn)場管理不能達到合同要求或無視發(fā)包方事先警告,一貫公然忽視履行其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轉包工程;倒賣發(fā)包方供料;以發(fā)包方名義進行非法活動。2.發(fā)包方違約:超時付款;不履行相關義務;不正當中止合同。 違約處理:1.承包方違約: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其承包的工程,調整承包范圍或扣收違約金。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擔。2.發(fā)包方違約:經(jīng)承包方要求拒絕履行義務時,承包方可以停止施工,并應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工程款總價的 10% 。 十二、備注: 十三、爭議解決向包頭市人民法院起訴處理。 發(fā)包方(章)包頭一機置業(yè)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
姓名 項目部職務 資格/崗位證書證號 身份證號 關鍵崗位指:項目經(jīng)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造價員(或資料員)等崗位 “主要人員簡歷表”中的項目經(jīng)理應附項目經(jīng)理注冊證、身份證復印件;技術負責人應附職稱證、身份證復印件;其他主要人員應附崗位證(或上崗證)、身份證復印件。 姓名 年齡 學 歷 職稱 職務 擬在本合同任職 畢業(yè)學校 年畢業(yè)于 學校 專業(yè) 主要工作經(jīng)歷 時間 參加過的類似項目 擔任職務 發(fā)包人及聯(lián)系 供應商名稱 注冊 郵政編碼 網(wǎng)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術職稱 技術負責人 姓名 技術職稱 成立時間 員工總人數(shù): 企業(yè)資質等級 其中 項目經(jīng)理 營業(yè)執(zhí)照號 高級職稱人員 注冊資金 中級職稱人員 初級職稱人員 賬號 技工 經(jīng)營范圍備注 后附供應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和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等材料的復印件 承 諾 書 ————————(采購人名稱): 我方在此聲明,我方擬派往(項目名稱) (以下簡稱“本工程”)的
我方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和準確,并愿意承擔因我方就此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諾 供應商:(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年月日 格式自擬(需參考評審辦法施工組織設計內容進行編制)
(二)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
(三)主要人員簡歷表
四、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五 、資格審查資料
(一)供應商基本情況表
六、供應商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七、施工組織設計
備注:非正式會員請聯(lián)系辦理會員入網(wǎng)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登錄網(wǎng)站會員區(qū)可查看招標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載報名表格等詳細內容!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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