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大連莊河海上風電場中心離海岸直線距離約25公里,場區(qū)海域面積48km2,72臺風機,1座升壓站,14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52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91公里),目前出海港口為莊河港,單次航行約30~40公里,水深15~20米,浪高在1.5米左右,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昌邑海上風電場中心離海岸直線距離約16公里,場區(qū)海域面積48.78km2,50臺風機,1座升壓站,14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37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79公里),單次航行約20-26公里,目前冬季出海港口一般為壽光港,其余時間出海港口為濰坊港,水深6.5-9米,浪高1米左右,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牟平海上風電場中心離海岸直線距離約50公里,場區(qū)海域面積38km2,34臺風機,1座升壓站,11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56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62公里),單次航行約45-50公里,目前出海港口煙臺養(yǎng)馬島中心漁港,水深32-42米,常年浪高0.7米左右,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響水近海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10公里,場區(qū)海域面積35km2,55臺風機,1座升壓站,8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13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90公里),目前出海碼頭為漁政碼頭,單次航行距離約為20~30公里,水深8-12米,常年浪高在1米以下,所租賃船舶主要用于響水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每年兩次)、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大豐H8-2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72公里,場區(qū)面積48km2,58臺風機,1座220kV海上升壓站、1座海上高抗站,12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87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83公里),目前出海港口為新洋港,單次航行約111公里,水深7.5~20.9m,常年浪高在1米以下;大豐H11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45公里,場區(qū)面積97km2,73臺風機,1座海上升壓站,12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112公里,35kV海纜共計99公里),目前出海港口為王港,單次航行約56公里,水深1~17m,常年浪高在1米以下;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如東H6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50公里,場區(qū)面積66km2,100臺風機,1座海上升壓站,16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6公里,35kV海纜共計149公里),;如東H10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63公里,場區(qū)面積66km2,100臺風機,1座海上升壓站、一座海上換流站,16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6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124公里),目前出海港口為劉埠港,浪高1.2米左右,水深9-22米左右;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陽江一期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28公里,場區(qū)面積50km2,55臺風機,1座海上升壓站,14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79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94.93公里)目前出海碼頭為陽江沙扒碼頭,單次航行約60~70公里,水深27~32米,浪高在2米以下;陽江二期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20公里,場區(qū)面積58km2,62臺風機,1座海上升壓站,17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57.91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11.75公里)出海碼頭為陽江沙扒碼頭,單次航行約40~60公里,水深24~28米,浪高在2米以下;陽江三期海上風電場分為A1與A2場區(qū),A1、A2場區(qū)中心離岸距離分別為30公里、16公里,場區(qū)面積分別為36.6km2、14.7km2,風機臺數分別為47臺、15臺,14個海纜回路(35kV海纜共計約136.81公里)出海碼頭為陽江沙扒碼頭,單次航行約35-75公里,水深23~25米,浪高在2米以下;陽江四期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26公里,場區(qū)面積分別為37km2,風機臺數為43臺,10個海纜回路(35kV海纜共計約73.58公里)出海碼頭為陽江沙扒碼頭,單次航行約55-75公里,水深28~31米,浪高在2米以下;陽江五期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22公里,場區(qū)面積分別為43km2,風機臺數為47臺,13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98.35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93.2公里)出海碼頭為陽江沙扒碼頭,單次航行約47-67公里,水深26~29米,浪高在2米以下。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內容為包括但不限于租賃 12 艘船舶滿足莊河、昌邑、牟平、響水、大豐、如東、陽江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本次招標服務周期為 22 個月,具體工作開展時間以調度批復時間為準。
主要范圍為三峽能源所轄海上風電場(莊河海上風電場、昌邑海上風電場、牟平海上風電場、響水近海風電場、大豐海上風電場、如東海上風電場及陽江海上風電場)的運維船舶租賃服務,共分為七個標段,具體如下:
第一標段為三峽能源莊河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1艘單體運維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3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0節(jié),總長不低于35m、船寬不低于5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二標段為三峽能源昌邑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1艘單體運維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3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0節(jié),總長不低于35m、船寬不低于5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三標段為三峽能源牟平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1艘單體運維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3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0節(jié),總長不低于35m、船寬不低于5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四標段為三峽能源響水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2艘單體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3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0節(jié),總長不低于35m、船寬不低于5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五標段為三峽能源大豐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1艘普通雙體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4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2節(jié),總長大于32m、船寬不低于8m,船齡不超過3年)和1艘高性能船(發(fā)證單位為中國船級社(CCS),設計航速不低于17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5節(jié)、船長應大于25m、船寬不低于8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六標段為三峽能源江蘇如東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1艘雙體運維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4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2節(jié),總長大于32m、船寬不低于8m,船齡不超過3年)和1艘單體運維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3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0節(jié),總長不低于35m、船寬不低于5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七標段為三峽能源陽江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2艘雙體船(航速不低于15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2節(jié),總長不低于25m、船寬不低于8m,船齡不超過3年)和1艘高性能船(發(fā)證單位為中國船級社(CCS)),設計航速不低于17節(jié)、船長應大于25m、船寬不低于8m,船齡不超過3年),船舶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2.3 其他
運維船舶服務費用采用固定價格加出海價格方式,固定價格包括但不限于:船員工資、船舶及人員保險(含雇主險)、營運費、港務碼頭費、物資上船費用、航道費、水費、維修費等費用。出海價格包括:當日往返風場及場內風機、單程往(返)風場(碼頭)、錨泊期間油耗、過閘等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各標段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2)業(yè)績要求(須提供合同等證明材料):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個海上工程項目施工期或運營期交通運維船舶服務的運營業(yè)績。
3)船舶要求(須提供證件相關材料):
①船舶須為自有或光船租賃船舶(須附所有權登記證或光船租賃登記證明書);
②針對每艘主船舶可配置不超過兩艘備用船舶,備用船舶的要求與主船舶一致。
4)船員要求:船員須取得國家主管機關頒發(fā)的船員適任證。
5)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6)財務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無2年連續(xù)虧損。
7)其他要求(須提供相關證件掃描件等證明材料):
①擬提供服務的船舶應按規(guī)定取得船檢機關及海事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證書,須同時滿足下列兩項條件:
a.《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
b.《船舶檢驗證書》或《國內航行海船安全與環(huán)保證書》(若為新建船舶,則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建造進度證明等相應證明文件)。
②須提供擬投入船舶的航速證明材料(設計航速或CCSI試航報告)。
③須提供擬投入船舶的船舶保險保單及船員保險保單,其中船員保險限額不低于100萬元/人。
④投標人至少有兩艘自有船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次招標的7個標段進行投標,投標人對各標段須分別編制、遞交投標文件,但投標人擬投標主船舶及備用船舶不可以在7 個標段中重復投標,若某個投標人出現主船舶及備用船舶在7 個標段中重復投標,則所涉及標段均為無效標書;若出現船舶所有權方和光船租賃方利用同一艘船舶投標,則所涉及標段均為無效標書。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3年11月15日9時至 2023年11月22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大連莊河海上風電場中心離海岸直線距離約25公里,場區(qū)海域面積48km2,72臺風機,1座升壓站,14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52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91公里),目前出海港口為莊河港,單次航行約30~40公里,水深15~20米,浪高在1.5米左右,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昌邑海上風電場中心離海岸直線距離約16公里,場區(qū)海域面積48.78km2,50臺風機,1座升壓站,14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37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79公里),單次航行約20-26公里,目前冬季出海港口一般為壽光港,其余時間出海港口為濰坊港,水深6.5-9米,浪高1米左右,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牟平海上風電場中心離海岸直線距離約50公里,場區(qū)海域面積38km2,34臺風機,1座升壓站,11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56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62公里),單次航行約45-50公里,目前出海港口煙臺養(yǎng)馬島中心漁港,水深32-42米,常年浪高0.7米左右,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響水近海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10公里,場區(qū)海域面積35km2,55臺風機,1座升壓站,8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13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90公里),目前出海碼頭為漁政碼頭,單次航行距離約為20~30公里,水深8-12米,常年浪高在1米以下,所租賃船舶主要用于響水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每年兩次)、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大豐H8-2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72公里,場區(qū)面積48km2,58臺風機,1座220kV海上升壓站、1座海上高抗站,12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87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83公里),目前出海港口為新洋港,單次航行約111公里,水深7.5~20.9m,常年浪高在1米以下;大豐H11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45公里,場區(qū)面積97km2,73臺風機,1座海上升壓站,12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112公里,35kV海纜共計99公里),目前出海港口為王港,單次航行約56公里,水深1~17m,常年浪高在1米以下;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如東H6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50公里,場區(qū)面積66km2,100臺風機,1座海上升壓站,16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6公里,35kV海纜共計149公里),;如東H10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63公里,場區(qū)面積66km2,100臺風機,1座海上升壓站、一座海上換流站,16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6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124公里),目前出海港口為劉埠港,浪高1.2米左右,水深9-22米左右;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陽江一期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28公里,場區(qū)面積50km2,55臺風機,1座海上升壓站,14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79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94.93公里)目前出海碼頭為陽江沙扒碼頭,單次航行約60~70公里,水深27~32米,浪高在2米以下;陽江二期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20公里,場區(qū)面積58km2,62臺風機,1座海上升壓站,17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57.91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11.75公里)出海碼頭為陽江沙扒碼頭,單次航行約40~60公里,水深24~28米,浪高在2米以下;陽江三期海上風電場分為A1與A2場區(qū),A1、A2場區(qū)中心離岸距離分別為30公里、16公里,場區(qū)面積分別為36.6km2、14.7km2,風機臺數分別為47臺、15臺,14個海纜回路(35kV海纜共計約136.81公里)出海碼頭為陽江沙扒碼頭,單次航行約35-75公里,水深23~25米,浪高在2米以下;陽江四期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26公里,場區(qū)面積分別為37km2,風機臺數為43臺,10個海纜回路(35kV海纜共計約73.58公里)出海碼頭為陽江沙扒碼頭,單次航行約55-75公里,水深28~31米,浪高在2米以下;陽江五期海上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22公里,場區(qū)面積分別為43km2,風機臺數為47臺,13個海纜回路(220kV海纜共計約98.35公里,35kV海纜共計約93.2公里)出海碼頭為陽江沙扒碼頭,單次航行約47-67公里,水深26~29米,浪高在2米以下。租賃船舶主要用于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內容為包括但不限于租賃 12 艘船舶滿足莊河、昌邑、牟平、響水、大豐、如東、陽江海上風電場檢修、維護、巡檢、掃測(基礎、海纜、地形)、防腐施工、防雷檢測等工作。本次招標服務周期為 22 個月,具體工作開展時間以調度批復時間為準。
主要范圍為三峽能源所轄海上風電場(莊河海上風電場、昌邑海上風電場、牟平海上風電場、響水近海風電場、大豐海上風電場、如東海上風電場及陽江海上風電場)的運維船舶租賃服務,共分為七個標段,具體如下:
第一標段為三峽能源莊河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1艘單體運維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3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0節(jié),總長不低于35m、船寬不低于5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二標段為三峽能源昌邑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1艘單體運維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3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0節(jié),總長不低于35m、船寬不低于5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三標段為三峽能源牟平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1艘單體運維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3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0節(jié),總長不低于35m、船寬不低于5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四標段為三峽能源響水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2艘單體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3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0節(jié),總長不低于35m、船寬不低于5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五標段為三峽能源大豐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1艘普通雙體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4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2節(jié),總長大于32m、船寬不低于8m,船齡不超過3年)和1艘高性能船(發(fā)證單位為中國船級社(CCS),設計航速不低于17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5節(jié)、船長應大于25m、船寬不低于8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六標段為三峽能源江蘇如東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1艘雙體運維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4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2節(jié),總長大于32m、船寬不低于8m,船齡不超過3年)和1艘單體運維船(設計航速不低于13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0節(jié),總長不低于35m、船寬不低于5m,船齡不超過3年),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第七標段為三峽能源陽江海上風電場2024-2025年度運維船舶租賃服務,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為:租賃2艘雙體船(航速不低于15節(jié),經濟航速不低于12節(jié),總長不低于25m、船寬不低于8m,船齡不超過3年)和1艘高性能船(發(fā)證單位為中國船級社(CCS)),設計航速不低于17節(jié)、船長應大于25m、船寬不低于8m,船齡不超過3年),船舶租賃周期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2個月;具體租賃開始日期以船舶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2.3 其他
運維船舶服務費用采用固定價格加出海價格方式,固定價格包括但不限于:船員工資、船舶及人員保險(含雇主險)、營運費、港務碼頭費、物資上船費用、航道費、水費、維修費等費用。出海價格包括:當日往返風場及場內風機、單程往(返)風場(碼頭)、錨泊期間油耗、過閘等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各標段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2)業(yè)績要求(須提供合同等證明材料):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個海上工程項目施工期或運營期交通運維船舶服務的運營業(yè)績。
3)船舶要求(須提供證件相關材料):
①船舶須為自有或光船租賃船舶(須附所有權登記證或光船租賃登記證明書);
②針對每艘主船舶可配置不超過兩艘備用船舶,備用船舶的要求與主船舶一致。
4)船員要求:船員須取得國家主管機關頒發(fā)的船員適任證。
5)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6)財務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無2年連續(xù)虧損。
7)其他要求(須提供相關證件掃描件等證明材料):
①擬提供服務的船舶應按規(guī)定取得船檢機關及海事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證書,須同時滿足下列兩項條件:
a.《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
b.《船舶檢驗證書》或《國內航行海船安全與環(huán)保證書》(若為新建船舶,則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建造進度證明等相應證明文件)。
②須提供擬投入船舶的航速證明材料(設計航速或CCSI試航報告)。
③須提供擬投入船舶的船舶保險保單及船員保險保單,其中船員保險限額不低于100萬元/人。
④投標人至少有兩艘自有船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次招標的7個標段進行投標,投標人對各標段須分別編制、遞交投標文件,但投標人擬投標主船舶及備用船舶不可以在7 個標段中重復投標,若某個投標人出現主船舶及備用船舶在7 個標段中重復投標,則所涉及標段均為無效標書;若出現船舶所有權方和光船租賃方利用同一艘船舶投標,則所涉及標段均為無效標書。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3年11月15日9時至 2023年11月22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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