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海南公司臨高北匯綠建公司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海南公司臨高北匯綠建公司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場址位于海南省臨高縣博厚鎮(zhèn)金牌港經濟開發(fā)區(qū)北匯綠建 (海南) 有限公司廠區(qū)內,場址東側為金瀾大道,占用廠區(qū)屋頂面積約40179.66m2,廠區(qū)直流側裝機容量5.2693MWp,交流測裝機4.5MW容量,采用“自發(fā)自用,余電上網”的開發(fā)模式。在1#廠房安裝 9164 片常規(guī)單面單晶硅組件。每 26/21/18 片光伏組件為1個組件串接入組串式逆變器逆變成交流電后,就近接入各箱變低壓側。廠區(qū)共設置 2 個光伏發(fā)電子單元,1#廠房組成 2 個光伏發(fā)電子單元,總裝機為5.2693MWp,2 個光伏發(fā)電子單元分別通過 2 臺箱變升壓后,以 1回 10kV 接入到廠區(qū)10kV#2 變電所。
2.1.2招標范圍:海南公司北匯綠建(海南)有限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工程為總裝機容量為5.2693MWp光伏電站EPC交鑰匙工程,以總價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網發(fā)電的全部工程,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電站、集電線路、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包含施工用水、用電費用)、建筑物防水、廠區(qū)智能一體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含工業(yè)視頻監(jiān)控)、場站電氣設備監(jiān)控信息接入集控中心(含網絡專線辦理以及數據轉換設備采購)、環(huán)境保護設施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備購置(組件甲供)、材料采購、施工前安全檢測、工程施工安裝、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tǒng)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涉網事項辦理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建設期工程保險(除建安一切險);工程驗收(包含安全設施、環(huán)保、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竣工驗收以及同場地所有方的交付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項目移交前完成一次組件全容量清洗工作,轉商業(yè)運行手續(xù)辦理及質保期內配合電費收取等工作)。
2.1.3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暫定2023年12月15日開工,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網,首批2.7MWp于2024年1月31日并網,具體開工時間合同簽訂為準。
2.1.4項目建設地點:海南省臨高縣博厚鎮(zhèn)
2.2 其他:本項目投標有效期為90天,本項目為資格后審項目,投標時,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正文“3.5資格審查資料”的規(guī)定,提供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內各條款要求的證明材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5MW及以上)項目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如為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滿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內的相關要求)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5MW及以上)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5MW及以上)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如為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滿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內的相關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5MW及以上)項目的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
(2)承擔施工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施工單位(須具有施工資質);承擔設計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設計單位(須具有設計資質);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認定為既是施工單位,也是設計單位(須同時具有施工資質和設計資質)。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2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7 16:00:00。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海南公司臨高北匯綠建公司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海南公司臨高北匯綠建公司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場址位于海南省臨高縣博厚鎮(zhèn)金牌港經濟開發(fā)區(qū)北匯綠建 (海南) 有限公司廠區(qū)內,場址東側為金瀾大道,占用廠區(qū)屋頂面積約40179.66m2,廠區(qū)直流側裝機容量5.2693MWp,交流測裝機4.5MW容量,采用“自發(fā)自用,余電上網”的開發(fā)模式。在1#廠房安裝 9164 片常規(guī)單面單晶硅組件。每 26/21/18 片光伏組件為1個組件串接入組串式逆變器逆變成交流電后,就近接入各箱變低壓側。廠區(qū)共設置 2 個光伏發(fā)電子單元,1#廠房組成 2 個光伏發(fā)電子單元,總裝機為5.2693MWp,2 個光伏發(fā)電子單元分別通過 2 臺箱變升壓后,以 1回 10kV 接入到廠區(qū)10kV#2 變電所。
2.1.2招標范圍:海南公司北匯綠建(海南)有限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工程為總裝機容量為5.2693MWp光伏電站EPC交鑰匙工程,以總價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網發(fā)電的全部工程,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電站、集電線路、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包含施工用水、用電費用)、建筑物防水、廠區(qū)智能一體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含工業(yè)視頻監(jiān)控)、場站電氣設備監(jiān)控信息接入集控中心(含網絡專線辦理以及數據轉換設備采購)、環(huán)境保護設施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備購置(組件甲供)、材料采購、施工前安全檢測、工程施工安裝、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tǒng)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涉網事項辦理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建設期工程保險(除建安一切險);工程驗收(包含安全設施、環(huán)保、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竣工驗收以及同場地所有方的交付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項目移交前完成一次組件全容量清洗工作,轉商業(yè)運行手續(xù)辦理及質保期內配合電費收取等工作)。
2.1.3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暫定2023年12月15日開工,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網,首批2.7MWp于2024年1月31日并網,具體開工時間合同簽訂為準。
2.1.4項目建設地點:海南省臨高縣博厚鎮(zhèn)
2.2 其他:本項目投標有效期為90天,本項目為資格后審項目,投標時,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正文“3.5資格審查資料”的規(guī)定,提供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內各條款要求的證明材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5MW及以上)項目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如為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滿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內的相關要求)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5MW及以上)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5MW及以上)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如為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滿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內的相關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光伏EPC(單個合同容量4.5MW及以上)項目的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
(2)承擔施工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施工單位(須具有施工資質);承擔設計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設計單位(須具有設計資質);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認定為既是施工單位,也是設計單位(須同時具有施工資質和設計資質)。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2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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