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龍源玉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博白四方嶂風電項目所屬風電場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龍源玉林市博白四方嶂風電項目位于廣西省玉林市,地處東經109°38′-110°17′北緯21°38′-22°28′,風電場已于2020年11月底投運。本工程為龍源玉林市博白四方嶺風電項目場內道路、機位平臺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本次擬對風電場場內道路及機位平臺上下邊坡垮塌治理、路面修復以及場內10處地質災害風險點進行材料采購及施工。施工服務期為自本項目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完工并驗收合格,工程完工后30天內完成檔案移交及結算。
2.1.2招標范圍:包含風電場場內道路及機位平臺上下邊坡垮塌治理、路面修復以及場內10處地質災害風險點進行材料采購及施工。其中棄土場由投標人負責,棄土場所涉及到的手續(xù)辦理及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施工完畢后投標人負責恢復植被。工程涉及到的的占用林地、土地、拆遷、墳地、協(xié)調、地表附著物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續(xù)辦理和補償均由投標人負責。承包人對承包項目的安全、質量、進度和環(huán)水保等負全面責任。
具體工作詳見工程量清單。
2.1.3計劃工期:施工服務期為自本項目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完工并驗收合格,工程完工后30天內完成檔案移交及結算。
2.1.4工程質量要求:要求達到國家和現(xiàn)行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等級,滿足國家能源集團、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制度規(guī)定。具體詳技術文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施工甲級)。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公路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經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地災防治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05 16:00:00。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龍源玉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博白四方嶂風電項目所屬風電場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龍源玉林市博白四方嶂風電項目位于廣西省玉林市,地處東經109°38′-110°17′北緯21°38′-22°28′,風電場已于2020年11月底投運。本工程為龍源玉林市博白四方嶺風電項目場內道路、機位平臺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本次擬對風電場場內道路及機位平臺上下邊坡垮塌治理、路面修復以及場內10處地質災害風險點進行材料采購及施工。施工服務期為自本項目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完工并驗收合格,工程完工后30天內完成檔案移交及結算。
2.1.2招標范圍:包含風電場場內道路及機位平臺上下邊坡垮塌治理、路面修復以及場內10處地質災害風險點進行材料采購及施工。其中棄土場由投標人負責,棄土場所涉及到的手續(xù)辦理及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施工完畢后投標人負責恢復植被。工程涉及到的的占用林地、土地、拆遷、墳地、協(xié)調、地表附著物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續(xù)辦理和補償均由投標人負責。承包人對承包項目的安全、質量、進度和環(huán)水保等負全面責任。
具體工作詳見工程量清單。
2.1.3計劃工期:施工服務期為自本項目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完工并驗收合格,工程完工后30天內完成檔案移交及結算。
2.1.4工程質量要求:要求達到國家和現(xiàn)行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等級,滿足國家能源集團、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制度規(guī)定。具體詳技術文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施工甲級)。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公路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經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地災防治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0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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