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以宿州熱電350MW超臨界燃煤汽輪發(fā)電機組為基礎,通過增加熔鹽儲熱系統(tǒng),在保證最大供熱量的情況下調峰能力降低至30%額定發(fā)電負荷,當需要頂尖峰100%THA發(fā)電負荷運行時,由儲熱系統(tǒng)提供供熱蒸汽,機組抽少量蒸汽為儲熱系統(tǒng)保溫。
招標范圍包括儲罐設計、熱鹽罐本體及其附屬設備和冷鹽罐本體及其附屬設備的制造、供貨、安裝、施工及試驗等相關所有工作。即冷鹽罐和熱鹽罐的設計、供貨安裝、施工、試驗等所有相關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設備基礎設計及建設(含基礎保溫及通風)、氮封系統(tǒng)設計供貨、外置式電加熱設計供貨、罐體設計、材料供應、預制、現(xiàn)場安裝制作、保溫油漆、檢測、預熱、化鹽配合、試運行測試監(jiān)督、性能測試監(jiān)督、售后咨詢服務、現(xiàn)場技術支持等,并提供包括安裝和試運行需要的全部的輔助設備和專用工具。提出了設備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制造、安裝和試驗、包裝和運輸、安裝指導和配合、施工以及進行方案優(yōu)化工作、技術服務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交貨期:2024年8月31日前完工,質保期為項目通過168小時試運行結束并通過性能試驗驗收起24個月。
交貨地點:國能宿州熱電有限公司內招標人指定地點。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壓力容器設計資質證書,至少包含固定式壓力容器規(guī)則設計。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A1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或有效的“A2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特種設備生產(chǎn)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熔鹽儲罐合同業(yè)績1個(單罐容積達到1500m³及以上,合同內容須含設計及施工安裝服務內容)。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