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濱海風場位于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開發(fā)區(qū)境內,現(xiàn)運行的送出線路220kV恒南線置于新的河道內,計劃將220kV恒南線河道內部分線路遷出河道。為統(tǒng)籌使用線路廊道資源,與山東新和成藥業(yè)有限公司合作建設雙回線桿塔,共享對方的桿塔架線。
本工程分為兩部分:
一、自220kV南泊站南側新建13基桿塔,采用220kV標準雙回架空架設,新建線路全長9.2km,本工程負責全部導地線架設工作,線路跨越大萊龍鐵路(電氣化);跨越3次規(guī)劃疏港高速;跨越圍灘河、彌河、丹河;全線在鹽田中架設,需破壞塔基處鹽田,且需大量筑島修路。
同時拆除恒南線#131-#158共計28基桿塔、導地線及其配套金具,恒南線#131-#158全線位于河道中且線路跨越大萊龍鐵路(電氣化),拆除時需大量修路。
二、220kV恒南線#130-#131工程,線路經合建段#35向東跨越壽南線,接續(xù)恒南線#130??缭教?20kV壽南線下導線對地22米,東側丹河壩頂路高6米,恒南線無法鉆越,需跨越處理;220kV壽南線地線對地距離約45米,采用2基51米呼高桿塔跨越。新建單回角鋼塔3基,改造段長度約0.4km。
本工程位于山東省濰坊市濱海區(qū)和壽光市境內,交通條件一般。線路采用全鐵塔設計,基礎采用灌注樁基礎。
招標范圍
EPC總承包、應充分協(xié)調濰坊市國網公司、山東新和成公司,參考現(xiàn)有可研報告出具正式版的可研報告、完成送出線路遷出工程勘查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土建工程、安裝工程、試驗調試、驗收、各項手續(xù)辦理及原線路拆除等,充分考慮南泊接入及間隔調整事宜,確保遷出后220kV恒南線全線貫通,包括除明確由招標人負責的事項外的其他工作。本項目僅劃分一個標包。
2.2 其他:工期:6個月。招標人不組織現(xiàn)場踏勘,接受各投標人自主現(xiàn)場踏勘,招標人提供便利條件。
施工地點: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開發(fā)區(qū)。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送電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yè)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書,其中:承裝二級、承試二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EPC總承包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220kV及以上輸電線路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20kV及以上輸電線路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20kV及以上輸電線路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2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28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