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本次招標為山西國際能源集團新能源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所屬企業(yè)投資或承建項目所需光伏組件采購,預估招標容量為702MW。中標人與各項目法人或分公司單位簽訂供貨合同。
建設地點:山西省內,具體項目地點詳見技術資料;
項目名稱:山西國際能源集團新能源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3至2024年光伏組件集中采購項目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預估采購總容量為702MW。本次招標為其中的001、002標段:
001標段
山西國際能源集團新能源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3至2024年光伏組件集中采購項目一標段預估采購容量為319.5MW;
002標段
山西國際能源集團新能源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3至2024年光伏組件集中采購項目二標段預估采購容量為382.5MW;
詳見下表:
標段號 |
預估采購容量(MW) |
組件規(guī)格型號 |
備注 |
標段一 |
3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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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9.75 |
單晶雙面雙玻光伏組件,組件功率550Wp及以上(P型組件,電池片尺寸182mm及以上)。 |
長子縣100MW智慧光儲發(fā)電項目、山陰100MW農(nóng)光儲氫一體化項目、平朔礦區(qū)150MW農(nóng)光儲氫一體化項目、應縣100MW農(nóng)光儲氫一體化項目 |
2 |
129.75 |
單晶硅雙面雙玻光伏組件,組件功率570Wp及以上(N型組件(TOPCon),電池片尺寸182mm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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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0 |
單晶單面單玻光伏組件,組件功率665Wp及以上(P型組件,電池片尺寸182mm及以上)。 |
和順綜合清潔能源供應一體化100MW光伏發(fā)電項目項目 |
標段二 |
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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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91.25 |
單晶雙面雙玻光伏組件,組件功率550Wp及以上(P型組件,電池片尺寸182mm及以上)。 |
山西啟光發(fā)電有限公司100MW農(nóng)光儲科技一體化項目、山西兆光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100MW農(nóng)光儲一體化項目、嵐縣簸箕莊100MW林(農(nóng))光互補發(fā)電項目、左權石匣光伏二期50MW發(fā)電項目、五寨縣100MW光儲發(fā)電項目、婁煩120MW智慧光伏發(fā)電項目、晉中市榆次區(qū)正陽污水廠分布式光伏項目、陽泉市平定縣昇陽污水廠分布式光伏項目、太原市婁煩縣潤陽污水廠分布式光伏項目 |
2 |
191.25 |
單晶硅雙面雙玻光伏組件,組件功率570Wp及以上(N型組件(TOPCon),電池片尺寸182mm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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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合計 |
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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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可選擇任意標段進行報名和投標,但應在報名時明確所報名的標包,每個標段單獨評標,每家投標單位原則上最多只能中一個標段,不得兼中。
(2)兩標段分別報價、分別評審,分別確認中標候選人。
(3)因受國家新能源產(chǎn)業(yè)政策和光伏產(chǎn)業(yè)技術進步影響,實際需求存在很大不確定性,最終供貨地點、數(shù)量以項目實際需求為準。招標人不承諾最低采購數(shù)量,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到供貨量為不確定因素,并充分考慮中標后有可能增大供貨量,或減少供貨量等因素。
(4)投標人主要是對雙面雙玻光伏組件進行報價,若采用單面普通背板,則在對應雙面雙玻報價的基礎上,減0.02元/瓦作為單面普通背板的價格;
(5)若實際項目所在標段對應組件的供貨容量不足以滿足所在標段實際供貨需求,可在其他標段或其他項目的剩余容量中調劑使用。
(6)承諾函:項目供貨過程中,在項目公司出具相關函件后,可以滿足以下14個項目的供貨容量之間相互調劑(例如:長子項目下發(fā)采購訂單組件可以調劑發(fā)貨至嵐縣項目或其他項目等)。
(7)具體容量以各項目單位要求和具體合同為準,交貨地點為項目單位指定施工地點(車板交貨)。
(8)中標單位須與各項目法人單位或分公司簽訂供貨合同,各項目單位具體需求容量詳見技術規(guī)范。
(9)投標人有配合招標人、設計單位,完成項目方案優(yōu)化的責任,確保項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
(10)投標人應按要求完成光伏組件設計、制造、試驗、抽檢、包裝、運輸至現(xiàn)場及交貨、現(xiàn)場開箱檢查、安裝指導、調試試驗、試運行、消缺、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服務、稅費、保險費和質保期內的維修及保養(yǎng)等工作。
(11)各項目組件選型以各項目單位實際需求為準,招標人可根據(jù)最終設計方案確定各類型組件選型容量,投標人必須無條件響應招標人的實際需求。
供貨范圍主要包括:光伏組件及附件、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消耗品、技術服務、抽檢試驗、運保費、產(chǎn)品質量及發(fā)電效率保險、稅費等。
交貨期(適用于每個標段):2024年1月-2024年9月,分批交貨,招標人可根據(jù)實際供貨情況延長供貨時間,投標人須響應各項目單位實際需求,按需供貨(甲方可根據(jù)工程實際進展情況調整交貨時間,時間調整后,各批次的交貨時間順延。各方以正式簽訂的交貨進度紀要為準,乙方必須滿足新的設備交付時間。)
交貨期要求:單批次交貨時間要求為項目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全部組件具備發(fā)貨條件,買方一次性(或分批次)支付全部(或對應批次)組件的發(fā)貨款,賣方在買方支付發(fā)貨款后5日內完成全部(或對應批次)組件交貨至交貨地點,每天不少于2MW,直至供貨完成。具體以項目采購合同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適用于每個標段)
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生產(chǎn)制造商;
2.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須具有光伏組件供貨銷售業(yè)績(以銷售合同為準)不少于1000MW,且N型組件銷售業(yè)績不低于600MW;
3.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查詢無行賄犯罪記錄;
4.有不良信用記錄或被列入黑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 年12月25日18時00分至2024 年1月08日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