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江陵電廠二期擴建(2×660MW)工程除氧器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30078)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北能源江陵電廠二期擴建(2×660MW)工程除氧器采購已獲批準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湖北能源江陵二期2×660MW擴建工程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工程位于江陵縣馬家寨鄉(xiāng)長坑村祁家淵廠址,西北距荊州市市區(qū)約25.0km,東南距江陵縣約10.0km,南距長江約1.4km,鄰近荊州煤港儲煤基地,西側靠近湖北華電江陵發(fā)電廠。項目緊鄰“西電東送”大通道和浩吉鐵路與長江黃金水道交匯口,依托荊州煤港儲煤基地,具有電力消納易,地理區(qū)位好,電煤供應可靠等優(yōu)勢,是國家《“十四五”現(xiàn)代能源體系規(guī)劃》中明確布局并支持建設的儲運結合“路口”電站。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湖北能源江陵電廠二期擴建(2×660MW)工程兩臺機組共兩套除氧器及附屬設備采購,包括設備本體、驅動執(zhí)行裝置、電氣及熱控裝置及其它有關的成套輔助設施等,以及設備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和現(xiàn)場服務、技術服務。
2.3 交貨要求:
交貨時間:#1機除氧器交貨時間暫定2024年12月發(fā)運至現(xiàn)場,#2機除氧器交貨時間暫定2025年2月,具體交貨時間以招標人正式通知為準。
交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
1)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企業(yè);
2)須具有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或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須同時涵蓋:
①壓力容器設計:固定式壓力容器規(guī)則設計;
②壓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壓力容器其他高壓容器(A2)或大型高壓容器(A1)。
(2)業(yè)績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設備或機組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單機容量600MW及以上等級燃煤發(fā)電機組不少于4臺除氧器國內投運業(yè)績。投標人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能反映供貨范圍的合同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及相關投運證明。
(3)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