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 第七工程公司
重慶宸迪科技電動車零部件及車架加工建設項目
十四化建市政公司--重慶宸迪科技電動車零部件及車架加工建設項目勞務分包工程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 第七工程公司 重慶宸迪科技電動車零部件及車架加工建設項目, 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十四化建市政公司--重慶宸迪科技電動車零部件及車架加工建設項目勞務分包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編號:A7GXCGFA24071601)。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標段(包)編號:A7GXCGFA24071601/01
標段(包)名稱:十四化建市政公司--重慶宸迪科技電動車零部件及車架加工建設項目勞務分包工程
招標內容及范圍:重慶宸迪科技電動車零部件及車架加工建設項目土建等各項勞務分包工程
2.2 計劃工期: 100日歷天
2.3 建設 (2)單位工程質量合格率100%。 (3)實現(xiàn)“零事故、零傷害、環(huán)境污染最小化”的目標。
2.5 其他:
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1)集團平臺注冊分包商。 (2)資質等級:施工勞務不分等級資質,具備有效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4)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以竣工/完工時間計),具有勞務工程施工已完工承包業(yè)績,業(yè)績中需包含土建的工作范圍,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 (5)財務要求:需提供2023年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chǎn)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招標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④根據(jù)公司投標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招標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3.3 本次項目是否接收聯(lián)合體: 接受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各方按照其分工協(xié)議,應當滿足本條第3.1款規(guī)定的相應條件和要求;聯(lián)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guī)定的情形;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提交投標文件,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參與本項目招標活動。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