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廣東粵電惠來電廠5、6號機組擴建工程(2×1000MW)新建道路工程
(2)建設規(guī)模:廣東粵電惠來電廠規(guī)劃容量為2×600MW+6×1000MW,一共8臺機組。按2×600MW+2×1000MW+4×1000MW模式建設,1~4號機組工程建設2×600MW+2×1000MW機組。一期工程1、2號機組和3、4號機組己分別于2007年上半年和2012年12月投入商業(yè)運行。本項目為惠來電廠二期工程5,6號機組擴建工程(2×1000MW)。
(3)工期要求:簽訂合同暫定20個日歷天(含人員進場培訓、辦證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每延期一天考核2000元。(具體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并以技術規(guī)范書描述為準)
(4)承包方式:本項目采用包工包料總價包干方式。
2.2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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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包名稱 |
數(shù)量/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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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道路工程 |
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
投標人必須對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投標;如有重大缺漏,將導致投標被否決。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并以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同一標段投標,否則投標均無效(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
(3)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chǎn)狀態(tài),且資產(chǎn)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
(4) 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5) 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二級(或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二級(或以上)資質。
(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3.2業(yè)績要求
無
4、遞交投標登記資料及招標文件獲取
招標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起-2024年10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