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服務 2024年充電設施工程建設施工框架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380002200186540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電動汽車服務 2024年充電設施工程建設施工框架項目,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按 及公司的標準要求,承擔廣東省的充電設施工程建設所包含的物資采購、施工安裝、調試等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常投運,工程整體移交(含資料)等的全部工作內容。承包范圍: 項目從開工到竣工移交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場地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通路)、設備材料采購(充電樁由發(fā)包人提供,其他物資若發(fā)包人自行采購則由發(fā)包人提供)、充電站(含光伏、儲能、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安裝及調試、配合驗收及消缺、工程檔案整理移交,負責辦理相關規(guī)劃許可、施工許可手續(xù)及用電報裝手續(xù),青苗及拆遷賠償,以及充電場站的技術改造。
2.2招標范圍:按 及公司的標準要求,承擔廣東省的充電設施工程建設所包含的物資采購、施工安裝、調試等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常投運,工程整體移交(含資料)等的全部工作內容。承包范圍: 項目從開工到竣工移交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場地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通路)、設備材料采購(充電樁由發(fā)包人提供,其他物資若發(fā)包人自行采購則由發(fā)包人提供)、充電站(含光伏、儲能、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安裝及調試、配合驗收及消缺、工程檔案整理移交,負責辦理相關規(guī)劃許可、施工許可手續(xù)及用電報裝手續(xù),青苗及拆遷賠償,以及充電場站的技術改造。有效期為:合同簽訂日起兩年。最終項目范圍以招標人立項下達,并與供電部門審核通過的施工圖紙范圍為準。
預計采購金額:本框架招標項目分二個標段,標段1中標金額3000萬元,服務地區(qū)為深圳地區(qū);標段2中標金額2000萬元,服務地區(qū)為廣東地區(qū)(除深圳以外)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廣東省。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框架招標有效期:120天)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序號 | 標段名稱 | 建設單位 | 發(fā)包預算價(萬元) | 最高限價 | 工期 | 備注 |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1 | 標段一 | 電動汽車服務 | 3000.00 | 費率100%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 服務區(qū)域為深圳地區(qū)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 標段二 | 電動汽車服務 | 2000.00 | 費率100%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 服務區(qū)域為廣東地區(qū)(除深圳以外) | 不收取 | 不收取 |
說明:
(1)框架招標有效期:120天。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中,明確各標包框架采購協(xié)議承諾的采購金額及允許上下限浮動比例(-20%,+50%)和框架采購協(xié)議執(zhí)行規(guī)則等內容。協(xié)議期未滿,實際采購量達到承諾采購量上限時,應提前終止框架協(xié)議。協(xié)議期屆滿,中標人實際采購量在承諾采購量上下限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xié)議;實際采購量未達到承諾采購量下限的,應延長協(xié)議有效期限,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在延長期內,該框架協(xié)議的實際采購量達到下限時立即終止框架協(xié)議,延長期滿仍未達到下限,自動終止框架協(xié)議)。
(2)報價要求:按固定金額報總價,同時填報投標費率。投標人報價不超出發(fā)包預算價為有效報價,如投標人的報價超出發(fā)包預算價,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當投標金額報價與投標費率計算結果不一致時,以投標金額報價為準,按[投標報價/發(fā)包預算價]修訂投標費率。投標人所報的費率不低于0%的為有效報價。為避免惡意競爭,低于成本價報價,規(guī)定報價費率小于85%的必須附詳細的成本分析報告(成本分析報告需充分說明單價和費用的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應用過的經(jīng)驗)。投標報價費率所列百分比結果應保留兩位小數(shù)。如:97.88%。
(3)框架招標有效期及要求:【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驗收】
(5)結算方式:以第三方審核單位出具的結算審核報告為依據(jù)據(jù)實結算。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