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境內,利用區(qū)域內的閑置屋頂以“整體開發(fā)、分步實施”模式建設光伏發(fā)電項目,采用“屋頂分布式光伏”的建設形式,本期擬安裝容量約10MWp,采用“全額上網”的并網模式,并網電壓0.4kV。
2.1.2招標范圍:(1)負責在河北廊坊大城縣內挑選滿足招標人要求的居民住宅落實屋頂資源,并負責合作開發(fā)用戶的協商、收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銀行卡、電表戶號等資料)、現場勘查及測量,確保用戶屋頂資源條件符合國家、行業(yè)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要求。
(2)負責協助所有用戶與發(fā)包方簽訂合作協議;根據當地電網公司要求,負責協助所有用戶辦理報裝相關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報裝申請、購售電協議簽訂、并網手續(xù)等);協助用戶辦理銀行卡、完成國網云光e寶授權等手續(xù)。
(3)工程部分:光伏發(fā)電區(qū)、送出線路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支架、電纜、數據采集相關設備采購(組件、逆變器為甲供);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機械、裝卸、轉運、臨建、電網改造、施工用水、用電、通信、進場道路、場平、屬地協調、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環(huán)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工程完成驗收移交前的成品保護、資料編制等工作。
(4)工程管理部分:保證提供的電氣設備安裝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關電氣標準規(guī)范并達到設計要求;工程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及接入系統設計等,光伏場區(qū)的勘察和測量、荷載計算及荷載報告);自購設備、材料的運輸保管以及發(fā)包方提供的設備、材料自交接地點到施工現場的運輸及保管;負責完成本項目工程質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訓、調試、試運行直至驗收交付生產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的工作;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工程實施過程中要求提供設備的試驗、運行、維護手冊并完成項目相關施工、驗收資料編制、歸檔,配合發(fā)包方完成竣工驗收。
(5)項目調試、驗收、質保、生產準備部分:負責本項目(包含光伏發(fā)電區(qū)、送出線路、并網相關設備等)所有調試、試驗工作;負責本項目并網驗收工作;負責項目生產準備相關物資采購。
(6)投標人負責項目建設期協調、配合當地電網公司完成項目并網、驗收。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阻工協調、政策處理等工作,負責所有合法合規(guī)性文件辦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關手續(xù),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負責項目首年屋頂租金的支付。
(7)負責項目并網前生產準備工作,直至項目整體竣工驗收期間的所有光伏電站生產運行維護管理,所需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8)本工程作為工程 EPC 總承包工程。關于工程范圍,除非合同明確約定,否則不論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項政府審批、各項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政策處理、本工程勘察設計、設備采購(組件、逆變器為甲供)、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電網接入及相關政策處理、調試試運、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投標方的工作范圍。本文件中存在的與設計、數據、規(guī)格或方法有關的任何缺陷、錯誤或疏漏,均不能減輕或解除總承包承包人應承擔的責任。
2.1.3計劃工期(施工):2024年6月30日全部并網
2.1.4質量要求:達標投產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5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5MWp及以上光伏發(fā)電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5MWp及以上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0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