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包)。
2.1.1項目概況:黃河瑪爾擋水電站工程位于青海省瑪沁縣拉加鎮(zhèn)上游約5km的黃河干流上,工程涉及青海省同德縣、瑪沁縣以及河南縣。
工程采用堤壩式開發(fā),調節(jié)性能為季調節(jié),主要開發(fā)任務為發(fā)電,并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電站正常蓄水位3275m,正常蓄水位以下庫容14.82億m³;原定裝機容量為2200MW,安裝4臺單機容量520MW的大機組和1臺單機容量為120MW的小機組,現調整后裝機容量為2320MW,安裝4臺單機容量550MW的大機組和1臺單機容量為120MW的小機組,電站額定水頭182m;多年平均發(fā)電量70.54億kW·h。工程規(guī)模屬一等大(1)型工程,擋水、泄水及引水發(fā)電等主要建筑物工程級別為1級,下游消能防護及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為3級,臨時性水工建筑物為4級。工程場地地震基本烈度為Ⅶ度。
工程項目主要由樞紐工程、施工輔助工程、水庫淹沒及移民安置工程、環(huán)境保護工程四部分組成。工程建設征地涉及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縣河北鄉(xiāng)8個村,果洛藏族自治州瑪沁縣拉加鎮(zhèn)6個村,黃南藏族自治州河南縣寧木特鄉(xiāng)4個村。水庫淹沒影響區(qū)和樞紐工程建設區(qū)總占地面積32.628km2,其中陸地26.804km2,水域面積5.824km2。征地范圍不涉及基本農田保護區(qū)、退耕還林地及生態(tài)公益林。至規(guī)劃水平年生產安置358人,搬遷安置793人。
瑪爾擋水電站樞紐工程由擋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發(fā)電系統、生態(tài)泄水建筑物及過魚設施等組成。
(1)擋水建筑物
擋水建筑物為混凝土面板壩,壩軸線位于德陽溝出口下游635m,壩頂高程3283.00m,最大壩高211m,壩頂寬12m,壩頂總長359.9m,建基高程3072.00m,面板壩最大底寬641.2m。上游壩坡1∶1.4,下游壩坡綜合坡比1∶1.683。
(2)泄水消能建筑物
泄水消能建筑物由右岸3孔溢洪道、右岸1條泄洪放空洞、消能區(qū)下游護岸及泄洪霧化區(qū)高邊坡防護組成。
(3)引水發(fā)電系統
引水發(fā)電建筑物布置在右岸,由電站進水口、壓力管道、主廠房、主變室、尾閘室、尾水洞和尾水出口等建筑物組成。
(4)生態(tài)泄水建筑物
①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
初期蓄水階段采用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和泄洪放空洞組合的方式泄放生態(tài)流量。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在水庫下閘蓄水蓄水位3110m~3180m期間向下游供水,至泄洪洞投入運行后永久封堵。
臨時生態(tài)放水工程由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閘室和生態(tài)放水洞閘室交通洞三部分組成。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進口底板高程3095m,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總長1029.43m。
②永久生態(tài)放水洞
電站運行期特殊運行工況下,通過永久生態(tài)放水洞向下游泄量。永久生態(tài)放水洞布置在左岸,由有壓洞段(有壓盲洞段、下同)、豎井式閘門井(事故門、弧形工作門相鄰)、無壓緩坡洞段、豎井段、導流洞改建段、導流洞退水洞組成,消能方式采用洞內豎向旋流消能。
(5)過魚建筑物
采用軌道運魚的升魚機過魚方案。升魚機的集魚系統布置在發(fā)電尾水出口對岸灘地;在壩前的滑道和尾水渠對面的集魚槽之間設置軌道;在面板堆石壩上游左岸趾板邊坡位置設置滑道;在軌道高低平臺位置均設置動力設備房。軌道總長約676m,其中地面軌道長約315m,架立軌道長約361m。
2.1.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項目為國能青海黃河瑪爾擋水電站水資源論證技術服務,其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需編制瑪爾擋水電站及魚類增殖站水資源論證報告,并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務期限:總服務期為12個月。其中瑪爾擋水電站水資源論證報告及取得取水許可決定書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個月內完成;魚類增殖放流站水資源論證報告及取得取水許可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
2.1.4項目地點:青海省果洛州瑪沁縣拉加鎮(zhèn)瑪爾擋水電站。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水電站水資源論證的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均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04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10 17:00:00。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包)。
2.1.1項目概況:黃河瑪爾擋水電站工程位于青海省瑪沁縣拉加鎮(zhèn)上游約5km的黃河干流上,工程涉及青海省同德縣、瑪沁縣以及河南縣。
工程采用堤壩式開發(fā),調節(jié)性能為季調節(jié),主要開發(fā)任務為發(fā)電,并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電站正常蓄水位3275m,正常蓄水位以下庫容14.82億m³;原定裝機容量為2200MW,安裝4臺單機容量520MW的大機組和1臺單機容量為120MW的小機組,現調整后裝機容量為2320MW,安裝4臺單機容量550MW的大機組和1臺單機容量為120MW的小機組,電站額定水頭182m;多年平均發(fā)電量70.54億kW·h。工程規(guī)模屬一等大(1)型工程,擋水、泄水及引水發(fā)電等主要建筑物工程級別為1級,下游消能防護及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為3級,臨時性水工建筑物為4級。工程場地地震基本烈度為Ⅶ度。
工程項目主要由樞紐工程、施工輔助工程、水庫淹沒及移民安置工程、環(huán)境保護工程四部分組成。工程建設征地涉及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縣河北鄉(xiāng)8個村,果洛藏族自治州瑪沁縣拉加鎮(zhèn)6個村,黃南藏族自治州河南縣寧木特鄉(xiāng)4個村。水庫淹沒影響區(qū)和樞紐工程建設區(qū)總占地面積32.628km2,其中陸地26.804km2,水域面積5.824km2。征地范圍不涉及基本農田保護區(qū)、退耕還林地及生態(tài)公益林。至規(guī)劃水平年生產安置358人,搬遷安置793人。
瑪爾擋水電站樞紐工程由擋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發(fā)電系統、生態(tài)泄水建筑物及過魚設施等組成。
(1)擋水建筑物
擋水建筑物為混凝土面板壩,壩軸線位于德陽溝出口下游635m,壩頂高程3283.00m,最大壩高211m,壩頂寬12m,壩頂總長359.9m,建基高程3072.00m,面板壩最大底寬641.2m。上游壩坡1∶1.4,下游壩坡綜合坡比1∶1.683。
(2)泄水消能建筑物
泄水消能建筑物由右岸3孔溢洪道、右岸1條泄洪放空洞、消能區(qū)下游護岸及泄洪霧化區(qū)高邊坡防護組成。
(3)引水發(fā)電系統
引水發(fā)電建筑物布置在右岸,由電站進水口、壓力管道、主廠房、主變室、尾閘室、尾水洞和尾水出口等建筑物組成。
(4)生態(tài)泄水建筑物
①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
初期蓄水階段采用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和泄洪放空洞組合的方式泄放生態(tài)流量。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在水庫下閘蓄水蓄水位3110m~3180m期間向下游供水,至泄洪洞投入運行后永久封堵。
臨時生態(tài)放水工程由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閘室和生態(tài)放水洞閘室交通洞三部分組成。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進口底板高程3095m,臨時生態(tài)放水洞總長1029.43m。
②永久生態(tài)放水洞
電站運行期特殊運行工況下,通過永久生態(tài)放水洞向下游泄量。永久生態(tài)放水洞布置在左岸,由有壓洞段(有壓盲洞段、下同)、豎井式閘門井(事故門、弧形工作門相鄰)、無壓緩坡洞段、豎井段、導流洞改建段、導流洞退水洞組成,消能方式采用洞內豎向旋流消能。
(5)過魚建筑物
采用軌道運魚的升魚機過魚方案。升魚機的集魚系統布置在發(fā)電尾水出口對岸灘地;在壩前的滑道和尾水渠對面的集魚槽之間設置軌道;在面板堆石壩上游左岸趾板邊坡位置設置滑道;在軌道高低平臺位置均設置動力設備房。軌道總長約676m,其中地面軌道長約315m,架立軌道長約361m。
2.1.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項目為國能青海黃河瑪爾擋水電站水資源論證技術服務,其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需編制瑪爾擋水電站及魚類增殖站水資源論證報告,并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務期限:總服務期為12個月。其中瑪爾擋水電站水資源論證報告及取得取水許可決定書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個月內完成;魚類增殖放流站水資源論證報告及取得取水許可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
2.1.4項目地點:青海省果洛州瑪沁縣拉加鎮(zhèn)瑪爾擋水電站。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水電站水資源論證的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均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04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10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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