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津濱熱電蒸汽增壓提質供汽技術的研究與工程示范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改造方案主要包括蒸汽提質設備和系統(tǒng)改造。供汽汽源來自兩臺機組中排供熱網抽汽,蒸汽提質設備擬布置在主機房西側空地上??紤]到本項目為示范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先增設一套容量為35t/h供汽系統(tǒng),后續(xù)根據進度進一步增加。蒸汽管道容量按照170t/h設計。根據現場情況,蒸汽管道設想如下:蒸汽從中排供熱管網引出,并增設關斷閥,蒸汽管道沿汽機房A列由東向西布置進入蒸汽提質系統(tǒng),提質后蒸汽壓力升高對外供出。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EPC總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汽輪機本體蒸汽提質供汽系統(tǒng)改造、配套控制系統(tǒng)改造、配套電氣系統(tǒng)改造,完成本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備材料供貨(進汽、供汽,電纜及配電設備,熱控設備的供貨等)、土建及安裝、調試、系統(tǒng)設計研發(fā)、技術培訓、安全環(huán)保三同時、專利申請等;以及后期缺陷補救等工作。并保證所完成的項目能夠滿足合同約定的各項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2.1.3計劃工期:所有設備的供貨周期應在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完成,所有工程、供貨、調試等正常應在合同簽訂后10個月完成。優(yōu)化項目成果應在合同簽訂后18個月完成。質保期以通過最終驗收日期開始12個月止。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現場施工、調試投運等全部工作。
2.1.4項目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qū)塘沽塘漢路西側3199副398號
2.2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詳見招標公告
2.3 項目總工期:詳見招標公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火力發(fā)電)專業(yè)甲級資質及以上證書或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及以上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供熱或工業(yè)供汽改造EPC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用戶證明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若投標人有相關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項目課題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并附已履約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3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供熱或工業(yè)供汽改造EPC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6.1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3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供熱或工業(yè)供汽改造EPC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2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3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供熱或工業(yè)供汽改造EPC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3.2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1)承擔施工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施工單位;承擔設計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設計單位;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認定為既是施工單位,也是設計單位,須提供對應資質證書。
(2)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2-20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2-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