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北京市
1. 招標條件
2021年玉桃園二區(qū)北院小區(qū)綜合整治項目勘察設計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北京市西城區(qū)新街口
2.2規(guī)模:8號、9號、11-14號樓。
2.3招標范圍:
基礎類及與加裝電梯相配套部分的施工圖設計以及與設計方案相對應的造價概算;項目范圍內的巖土工程詳細勘察;項目范圍內的地下管線(或構筑物)調查、測量、物探。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巖土工程勘察專業(yè)類甲級(含)及以上資質;具有測繪乙級或以上資質。
3.2.2 業(yè)績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類似設計項目業(yè)績(工民建類綜合整治、專項節(jié)能改造項目。需提供反應業(yè)績內容的合同復印件);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勘察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資質,擔任過類似業(yè)績負責人(類似業(yè)績同上)。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建筑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及以上職稱
3.2.4 本工程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7日9時起至2021年8月13日17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