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福建省福州市
1. 招標條件
本國際能源先行區(qū)(東南總部)項目工程勘察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 (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國際能源先行區(qū)(東南總部)項目位于福州市倉山區(qū),擬盤活利用原華能國際福州電廠存量土地,總占地面積約47.5畝。以福建分公司總部、上海電商東南總部為基礎,同時集聚其他企業(yè)及電力行業(yè)其他龍頭企業(yè),形成區(qū)域型總部,目標是響應國家戰(zhàn)略轉型發(fā)展,盤活存量土地資產,履行央企責任使命,深度參與地方經濟建設,提升福州能源領域影響力,打造成為倉山科技示范園區(qū)及福州市重點項目。
根據國家及地方規(guī)范、標準等進行本地塊的勘察設計工作,本項采購范圍為初勘及詳勘,設定最高限價55萬元。接到招標方初勘進場通知后,20天出具初勘報告;接到招標方詳勘進場通知后,25天出具詳勘報告。服務周期一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須出具承諾函);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須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
3.2.2 業(yè)績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至今內參加過50畝及以上規(guī)模工程勘察項目2個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復印件作為證明)。
3.2.3 其他要求:
3.2.3 .1具備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提供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和一般納稅人證明清晰影印件),擬投入本項目的人員須提供所在投標單位所繳納的社保證明,不允許外包行為。
3.2.3.2主要人員(項目負責人)資格: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為注冊巖土工程師(提供影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