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呼倫貝爾市
1. 招標條件
本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伊敏露天礦EX1200等設備配件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呼倫貝爾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本項目因一次購標家數不足,導致失敗,現對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伊敏露天礦EX1200等設備配件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規(guī)模: 伊敏露天礦年產原煤2200萬噸 。
2.2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3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guī)格: 伊敏煤電公司伊敏露天礦EX1200型、ZX870型液壓挖掘機的配套零件,共計654項。
(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中供貨范圍清單)
2.4 交貨地點: 內蒙古鄂溫克旗伊敏河鎮(zhèn)。
2.57 服務期: 有效期一年。交貨期:自訂單接收之日起不超過120日歷天。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年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類似配件銷售業(yè)績,需提供相關業(yè)績合同及對應發(fā)票的掃描件”。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3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zhí)峁┰O備制造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3.2.4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投標方須出具承諾函,承諾在交貨時,提供的產品為原廠正品配件,并提供原產地證明、海關報關單等相關證明材料。
獲取時間:從2021年9月13日9:00起至2020年9月1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