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石島灣核電開發(fā) 施工生活區(qū)室外水電及屋頂防水工程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2-2-108-01)
項目所在地區(qū):山東省榮成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石島灣核電開發(fā) 施工生活區(qū)改造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華能石島灣核電開發(fā) 施工生活區(qū)室外水電及屋頂防水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華能石島灣核電站施工生活區(qū)現有宿舍樓16棟,沿街雙層樓2棟,核電分局、公共浴池、常規(guī)島食堂、核島公共食堂各1棟,水池泵房1棟,同步建設有門衛(wèi)室、道路、圍墻、綠化、消防、地下管網、供熱供電等配套設施,總建筑面積約43882.94㎡。其中,16棟宿舍樓中1#宿舍及2#宿舍為5層結構,其余14棟宿舍為4層結構。3#、6#、7#、9#、11#、13#、14#、16#樓在每個房間設置了獨立衛(wèi)生間,1#、2#、4#、5#、8#、10#、12#、15#樓在每層設置公共衛(wèi)生間及洗漱間。華能石島灣核電站施工生活區(qū)改造項目共2個標段,分別為:室內修繕工程、屋頂防水及外墻工程。
本標段采購范圍:施工生活區(qū)室外水電及屋頂防水工程,主要施工內容包括:屋面重新做防水、2#沿街雙層樓女兒墻修復、外墻涂料破損嚴重部位處理、室外電源改造、公共區(qū)域監(jiān)控安裝、 室外給排水系統改造等。核電分局構筑物不在本次施工范圍內。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同時提供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2.3 業(yè)績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須具有5個及以上建筑工程已完工業(yè)績,且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300萬元。須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以及工程完工證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項目經理須提供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項目經理2017年1月1日至今須具有3個及以上建筑工程已完工業(yè)績,且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300萬元。須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工程完工證明材料、能證明滿足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其他資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次發(fā)布的施工生活區(qū)改造項目中的2個標段進行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