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及創(chuàng)優(yōu)咨詢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8-2-224)
項目所在地區(qū):廣東省,汕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及創(chuàng)優(yōu)咨詢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華能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
2.3 標段劃分: 華能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及創(chuàng)優(yōu)咨詢服務
2.4建設項目工期:項目計劃暫定2022年9月海上正式開工,2023年3月首臺風機吊裝完成,2023年7月全部風機吊裝完成,2023年8月全部機組并網發(fā)電。
2.5 服 務 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完成全部創(chuàng)優(yōu)咨詢服務內容之日止
2.7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本招標項目合同生效條件:本合同在甲方取得 同意投資建設華能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項目的投資決策意見,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由于招標人或政策原因導致項目最終不能實施或采購結果未能生效,招標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招標代理服務費由招標人承擔,其它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2) 其他要求:投標人咨詢專家需持有中國電力建設企業(yè)協會頒發(fā)的專家證書或高級質量評價師證書。
(3)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