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株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5.65MW發(fā)電項目EPC總承包采購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受招標人委托,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HNGS-GC-GKZB-23-0064
2.2 招標項目名稱
長株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5.65MW發(fā)電項目EPC總承包采購
2.3 招標項目概括
(1)長株高速黃花樞紐5.98MW分布式光伏項目位于長沙市長沙縣杭長高速與繞城高速互通匝道,利用匝道間空閑土地建設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站,本期建設容量為5250 kW(直流側6597.36 kWp),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共設置21臺250kW的組串逆變器,設置3臺箱式變壓器。項目采用“全額上網”方式并網,以1回10kV電壓等級接入國家電網,最終接入系統(tǒng)方案以當?shù)毓╇姽镜慕尤胂到y(tǒng)審查意見為準。
(2)長沙縣長株高速越秀管理中心0.99MW分布式光伏項目位于長株高速公路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中心,利用辦公樓屋頂及車棚等空地建設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站。本期建設容量為400 kW(直流側512.82 kWp),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共設置10臺40kW 的組串逆變器。項目采用“自發(fā)自用、余額上網”方式并網,以1回0.4kV電壓等級接入管理中心配電室內,最終接入系統(tǒng)方案以當?shù)毓╇姽镜慕尤胂到y(tǒng)審查意見為準。
2.4 招標范圍
(1)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設計工作,包括屋頂及地質詳細勘察、總體方案布置(總平面布置)、設備材料技術規(guī)范書編制及技術協(xié)議簽訂、初步設計(配合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竣工圖編制,以及其它相關服務(如設計接口、設計聯(lián)絡、現(xiàn)場服務、設計交底、工程檢查及驗收、相關評審、編制設計總結,以及配合招標方出具相關手續(xù)辦理所需圖紙)等;
(2)本工程除光伏組件、逆變器外的全部項目所需設備和系統(tǒng)的供貨(包括但不限于支架、箱變、開關站、并網柜、電纜等)、安裝、檢驗、試驗(含特殊試驗)及檢查測試(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組件現(xiàn)場隱裂檢測等政府及電網要求的檢測項目)、單體調試及分系統(tǒng)試運行與整套啟動、質監(jiān)驗收、達設計值投產、竣工驗收、全站全容量并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整套系統(tǒng)啟動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及安裝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臨建工程、光伏場區(qū)、400V及10kV線路工程、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屋面及停車棚改造、輔助工程(所有涉及施工區(qū)域的管線(電力、電信等設施)拆改移、標識標牌、企業(yè)標準化設施)、設備材料臨時堆場及與工程相關的協(xié)調等)、可靠性試運行及質量保證期內的服務、建設管理及對發(fā)包人支付和服務、項目工程保險、征地(含征地費用),工程開工許可以及水土保持、環(huán)境保護、安全、地災壓覆礦、消防、職業(yè)健康等方案的批復獲取及實施;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質量監(jiān)督、啟動驗收、并網驗收、達標投產、并網安全性評價、網絡安全及等保測評、水保驗收、環(huán)保驗收、安全設施驗收、消防驗收、電磁輻射、防雷接地、檔案驗收、竣工驗收以及國家、地方政府、電網公司要求開展的所有驗收及專項驗收等;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等、直至驗收通過的全部工作,全部由總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投標人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及費用,投標人還需承擔所有協(xié)調相關費用,投標人應為達到本目標而履行合同。
詳細范圍請見“專項附件4 第八章 項目技術資料”。
2.5 建設/項目地點
擬建項目場址1位于長沙市長沙縣杭長高速與繞城高速互通匝道,利用匝道間空閑土地建設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站,場址位置經緯度為113.147939°E,28.238236°N。 擬建項目場址2位于長株高速公路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中心,利用辦公樓屋頂及車棚等空地建設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站,場址位置經緯度為113.156898°E,28.186182°N。
2.6 計劃工期
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項目首批并網發(fā)電,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項目全容量并網發(fā)電。具體進度要求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書。
2.7 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現(xiàn)行相關標準(詳見“專項附件4第八章項目技術資料”)且與發(fā)包人要求中的質量標準保持一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應同時具備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及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投標人應具有:
①設計單位具備:綜合設計甲級資質且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yè)務;或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且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yè)務;或具有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設計資質;
②施工單位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承裝(修、試)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以上①/②兩類資質要求,投標人根據自身單位性質,滿足其中一類要求即可;
(4)投標人委派的EPC項目負責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①設計單位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應為設計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或注冊電氣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承擔過至少1個分布式光伏或集中式光伏項目設計工作的設計負責人,提供相應的業(yè)績證明文件;
②施工單位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應為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應具有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并擔任過至少1個分布式光伏或集中式光伏項目的項目經理,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①/②兩類資質要求,投標人根據自身單位性質,滿足其中一類要求即可;
(5)投標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分布式光伏或集中式光伏EPC或工程業(yè)績,提供相應的業(yè)績證明文件;
(6)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近三年內所履行的合同沒有受到行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處罰;無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訴訟記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的狀況;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7)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投標工程,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
(8)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招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9)對于IP地址相同的供應商,如查實有串標圍標行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招標人有權拒絕本次采購活動,情節(jié)嚴重的,有權按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將供應商列入灰名單或黑名單管理;
(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以上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所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必須真實,且與投標人主體一致,如果需要年檢的,請確保提供的文件復印件已年檢合格,否則在評標時做否決投標處理。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本項目共1個包,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包1:長株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5.65MW發(fā)電項目EPC總承包采購售價:500.00元整,售后款項不予退還。
4.2 發(fā)售時間:2023年03月29日 19時00分—2023年04月04日 17時00分(北京時間)。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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