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次購置的2臺工程檢修車主要用于露天礦區(qū)工程設備的現(xiàn)場檢修工作;中標方須提供可在-35℃—42℃溫度范圍內(nèi)正常作業(yè)的設備;中標方須派代表到現(xiàn)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招標人進行設備試運和調(diào)試,并負責解決設備在試運行過程中所發(fā)現(xiàn)的質量及性能方面的問題,若招標方需要為本次招標設備辦理牌照,中標方須派遣相關人員積極協(xié)助招標方辦理車輛牌照相關事宜。
2.2其他:招標貨物一覽表
序號 |
貨物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單位 |
數(shù)量 |
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1 |
工程檢修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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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
2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8個月內(nèi) |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錫林郭勒盟東烏珠穆沁旗烏拉蓋管理區(qū)賀斯格烏拉牧場內(nèi)蒙古錫林河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
2 |
隨機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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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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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機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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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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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術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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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6 |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內(nèi)(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提供已完成的工程檢修車合同業(yè)績1臺。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任意一張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物資名稱型號及關鍵技術參數(shù)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1)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08 08: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1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