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1.1.1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的單北斗接收機35套,其中單北斗GNSS接收機34套,主要用于水電站建設、運行期控制測量,建設期間RTK測方量,地形圖測量等,單北斗無人機1套,用于小范圍地形測量及地質巡視工作,是目前測量手段中實現(xiàn)全作業(yè)的新型高科技技術手段。
現(xiàn)有靜態(tài)GNSS、RTK接收機主要為GPS、GLONASS等多系統(tǒng)混合接收設備,無法實現(xiàn)單北斗信號接收。為響應省自然資源廳與集團公司關于推進北斗導航系統(tǒng)應用工作相關要求,需將現(xiàn)有接收機全部更換為單北斗接收機。
1.1.2交通條件
青海黃河上游電力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寧市生物園區(qū)經(jīng)四路8-2號,距西寧機場40公里。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電力技術公司采購34套單北斗GNSS接收機、1套無人機及其附屬設備,主要設備如下:
設備名稱 |
應用范圍 |
數(shù)量(臺/套) |
附屬設備名稱 |
單北斗GNSS接收機 |
地形測量 |
34 |
手簿控制器、測量軟件、后處理軟件、保證該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所必需的配件 |
無人機 |
地形測量 |
1 |
后處理軟件、電池、保證該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所必需的配件 |
1.2.2主要工作內容
(1)提供單北斗GNSS接收機、無人機設備及其附屬配件。
(2)對所供設備進行現(xiàn)場調試、試驗、試運行等;
(3)提供現(xiàn)場培訓和配套的售后服務;
(4)提供相關的圖紙和資料;
(5)構成設備的任何部件、組件和裝置如果在本供貨范圍及工作內容中沒有提到,但對該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是必需的,也應包括在供貨范圍及工作內容之內。
1.2.3交貨地點時間及方式
(1)交貨地點:青海省西寧市生物園區(qū)經(jīng)四路8-2號,車下交貨。
(2)交貨時間及方式:自合同簽訂生效后,30日內完成設備現(xiàn)場交付。買方指定地點車下交貨。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督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單北斗GNSS接收機和無人機生產制造企業(yè)或單北斗GNSS接收機和無人機授權代理企業(yè)。其中:
代理企業(yè)需提供所代理單北斗GNSS接收機和無人機生產制造企業(yè)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權書。
同一品牌同一型號設備只能有一家投標人。如為代理商投標,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作無效處理。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分包。
1.4.2企業(yè)信用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wǎng)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財務狀況及資信
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處于虧損、破產狀態(tài)。投標人應提供經(jīng)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報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1.5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五年內,提供過與所投設備同型號或同類產品的單北斗GNSS接收機至少10套和無人機至少3套的供貨合同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所附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頁、合同簽名頁、主要內容、設備規(guī)格、型號、主要技術參數(shù)、性能及指標等)。代理商可提供設備廠家業(yè)績。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jù)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xiàn)場購買。
1.7.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
熱線服務: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