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錫林浩特市
一、招標條件
錫林郭勒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煤炭短盤作業(yè)項目已由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錫林郭勒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錫林郭勒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區(qū)東郊,裝機容量2×660MW,因設計原因,每年約有16萬噸來煤存于二電廠煤場,84萬噸來煤存放于廠內封閉煤場,根據(jù)生產需要,通過翻斗自卸車短盤至汽車卸煤棚,二電廠距離汽車卸煤棚4Km,封閉煤場距離汽車卸煤棚0.3Km。本次擬對短盤工作整體外委。
服務期: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招標范圍:投標方配置足夠的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和至少4臺50L裝載機、12臺相同載重翻斗自卸車輛,在招標方要求的時間段內,將存放于廠內封閉煤場和二電廠煤場的燃煤裝車運至汽車卸煤棚內的兩個煤篦子周圍卸車并全部推入煤斗內,短盤速度不低于1000噸/小時,作業(yè)期間及時清理煤篦子雜物及堵塞的煤篦子,保證煤篦子下煤暢通;當日工作結束后負責清理汽車卸煤棚、封閉煤場和二電廠煤場和短盤道路及兩側的撒煤。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yè)要求、資格條件等)。
(二)專用資格條件
(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三年(合同簽訂日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不少于1份運輸合同業(yè)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17日9:00起至2021年8月23日17:00止。